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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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为做好大数据发展事业宣传,确保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正常运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宣传维护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等政务新媒体运行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时间:

运维服务周期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采购需求:


*.jpg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单。

2.?公司简介。

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技术文件。

6.商务文件。

7. 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 (略) 良庆区体强路18号1915号房


七、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罗彩姿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6月17日

为做好大数据发展事业宣传,确保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正常运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宣传维护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等政务新媒体运行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时间:

运维服务周期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采购需求:


*.jpg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单。

2.?公司简介。

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技术文件。

6.商务文件。

7. 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 (略) 良庆区体强路18号1915号房


七、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罗彩姿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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