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川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雅安川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雅安川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顺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雅安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雅安 (略) 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SZ-QC[2023]100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雅安 (略) 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3.所属行业:工业行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50.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四川雅安 (略) 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国资智采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5、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国资智采”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略) 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01号购买或联系028-*网上购买。供应商报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名山区皇茶大道中段756号众成花香里财富广场12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雅安 (略)
地址: (略) 名山区新民南路1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5-*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顺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01号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8-*
四川雅安川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顺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雅安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雅安 (略) 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SZ-QC[2023]100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雅安 (略) 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3.所属行业:工业行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50.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四川雅安 (略) 劳保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国资智采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5、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国资智采”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略) 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01号购买或联系028-*网上购买。供应商报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名山区皇茶大道中段756号众成花香里财富广场12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雅安 (略)
地址: (略) 名山区新民南路1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5-*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顺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01号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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