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在线学习室条件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在线学习室条件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在线学方米
30
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
18
综合布线
点
127
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项目预算133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3年6月8日—6月14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点: (略) 沈河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三)发放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或现场领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资料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和非外资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 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8.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收快递地址及邮编);
以上材料仅作为发售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供应商资格有效性将在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28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沈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沈河区。
(三)开标携带其他资料:被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助理、吕助理、闫助理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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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项目预算133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3年6月8日—6月14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点: (略) 沈河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三)发放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或现场领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资料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和非外资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 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8.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收快递地址及邮编);
以上材料仅作为发售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供应商资格有效性将在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28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沈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沈河区。
(三)开标携带其他资料:被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助理、吕助理、闫助理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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