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S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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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S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PACS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2-JQ01-F13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PACS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2-JQ01-F13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

单位

规格型号与质量技术标准

最高限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PACS系统建设项目

1

详见第二部分

177.8020万元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上线正式运行

(略)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7.80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该企业的 (略) 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七)所投货物(PACS系统(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须提供医疗设备(器械)备案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八)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九)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12 日(8: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该企业的 (略) 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10.所投货物(PACS系统(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须提供医疗设备(器械)备案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提供招标文件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2022+F1311+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1: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hcgz.cn

2.材料审核。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略) 虹口区运光路2号10楼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参加投标人员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营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 (略) 虹口区运光路2号10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助理、陈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 (略) ,虹口区,江苏, (略) ,上海,南京

PACS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2-JQ01-F13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PACS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2-JQ01-F13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

单位

规格型号与质量技术标准

最高限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PACS系统建设项目

1

详见第二部分

177.8020万元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上线正式运行

(略)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7.80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该企业的 (略) 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七)所投货物(PACS系统(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须提供医疗设备(器械)备案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八)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九)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12 日(8: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该企业的 (略) 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10.所投货物(PACS系统(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须提供医疗设备(器械)备案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提供招标文件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2022+F1311+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1: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hcgz.cn

2.材料审核。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略) 虹口区运光路2号10楼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参加投标人员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营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 (略) 虹口区运光路2号10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助理、陈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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