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省审计厅:
《 (略) 审计厅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云审报〔2022〕72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发现问题迅速开展深入分析,梳理问题根源,及时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就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办涉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涉及资金*.84元。
2016年5月20日,项目办采取询价比选的方式,确认临沧玉 (略) 为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段10KV及10KV以下线路改道工程一期、二期、三期施工中标单位,比选价共计*.84元。2016年5月31日、9月25日,项目办分别与临沧玉 (略) 副总经理李某某签订10KV及10KV以下线路改道工程一期、二期及三期电力建设工程协议3份,合同价款均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截至2022年8月30日,共支付工程款*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规定。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5月,临翔区成立临翔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主要负责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报批、项目勘测、项目建设、项目杆线移、项目征地拆迁等相关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因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不影响高速公路施工,电力杆线的迁改工作需快速推进,项目办将此段电力线路工程分为三期,以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询价比选过程中,项目办选取了价格相对较低、服务质量优、口碑较好、跟踪管理到位的施工单位,通过分期分批次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一期、二期于2016年5月31日由临沧玉 (略) 中标后实施,三期于2016 (略) 中标。经调查,项目办确实存在将此段电力线路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事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认真开展专题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办积极向区 (略) 高速公路 (略) 汇报,在市高速公路 (略) 组织第三方开展审计的基础上,及时聘请第三方对墨临、云临、临清、临双高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和调查处理
3. 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
(1)项目办作为机场高速公路杆线迁改项目的实施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执行不严,导致该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14日责成项目办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王升坤同志(时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作为高速公路杆线迁改工作的时任负责人,对招投标工作重视不够、执行法律法规不严,造成该段电力线路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事实,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同志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3)周永清同志(现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作为高速公路杆线迁改工作的现任负责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够、执行不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同志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三)下步工作计划
1. 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临翔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20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特别是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将高速公路前期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项目办的必学内容,制定日常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真正的掌握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实施项目。
2. 举一反三抓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倒查墨临、云临、临清、临双高速公路杆线迁改项目招投标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暂未造成既成事实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已造成既成事实、无法进行实质性修正的,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可控、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漏洞和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全区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二、项目办违规超批复征用土地3037.90亩。
2017年12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7〕263号),批复临沧机场高速项目建设用地60.56公顷(908.35亩),其中耕地29.18公顷(437.74亩)。审计核实,实际补偿征用土地3946.25亩,其中耕地3183.16亩。项目办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规超批复征用土地3037.90亩,其中:超批复征用耕地2745.42亩。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一)调查核实情况
1.临沧机场高速公路用地报批情况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7〕263号),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取得用地批复面积908.35亩。
2.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用地情况
(略) 聘请 (略) 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用地范围进行实测: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1417.63亩。
3.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征地情况
经核查,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征地3571.93亩,其中: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正线实际使用面积1417.63亩,已征未用面积为2154.30亩。具体叠加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临翔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办)聘请 (略) 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已征未使用的范围进行实测,同时核对征地台账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已征未用土地面积为2154.30亩。经叠加分析,已征未用的土地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161.67亩,不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1992.63亩。二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1417.63亩,经叠加分析,临沧机场高速实际使用的土地,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367.473亩,不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1050.157亩。
综上,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总征地面积为3571.93亩,经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已批准的永久用地叠加比对,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征地范围内已批已征529.143亩,未批先征3042.787亩(其中:实际正线范围内未批先征1050.157亩,实际正线范围外未批先征1992.63亩);已批准的永久用地范围内,且不在机场高速公路实际使用和已征未用范围内的已批未征面积为379.207亩。
(二)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1月13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临翔区人民政府、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办召开协调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 (略) 聘请测绘技术单位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征地范围和实际用地范围进行实测,已对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核定,下步将对设计调整后实际占用但未报批的部分完善用地手续。同时对未实际占用的已征土地,督促乡(镇、街道)和建设单位按照原地类进行管护。
(三)下步工作计划
1. 对未批先征的土地,尚未建设的按原地类进行管理,未经农用地征转报批一律不得动工建设;已建设的由建设单位和乡(镇、街道)拆除复垦。
2. 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实际使用,且不在已批复用地范围内的永久用地,立案查处后由交通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程序组织用地报批。
3. 在其他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土地监管,避免发生未批先建及超批复使用土地等行为。
(略) 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省审计厅:
《 (略) 审计厅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云审报〔2022〕72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发现问题迅速开展深入分析,梳理问题根源,及时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就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办涉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涉及资金*.84元。
2016年5月20日,项目办采取询价比选的方式,确认临沧玉 (略) 为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段10KV及10KV以下线路改道工程一期、二期、三期施工中标单位,比选价共计*.84元。2016年5月31日、9月25日,项目办分别与临沧玉 (略) 副总经理李某某签订10KV及10KV以下线路改道工程一期、二期及三期电力建设工程协议3份,合同价款均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截至2022年8月30日,共支付工程款*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规定。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5月,临翔区成立临翔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主要负责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报批、项目勘测、项目建设、项目杆线移、项目征地拆迁等相关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因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不影响高速公路施工,电力杆线的迁改工作需快速推进,项目办将此段电力线路工程分为三期,以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询价比选过程中,项目办选取了价格相对较低、服务质量优、口碑较好、跟踪管理到位的施工单位,通过分期分批次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一期、二期于2016年5月31日由临沧玉 (略) 中标后实施,三期于2016 (略) 中标。经调查,项目办确实存在将此段电力线路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事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认真开展专题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办积极向区 (略) 高速公路 (略) 汇报,在市高速公路 (略) 组织第三方开展审计的基础上,及时聘请第三方对墨临、云临、临清、临双高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和调查处理
3. 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
(1)项目办作为机场高速公路杆线迁改项目的实施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执行不严,导致该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14日责成项目办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王升坤同志(时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作为高速公路杆线迁改工作的时任负责人,对招投标工作重视不够、执行法律法规不严,造成该段电力线路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事实,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同志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3)周永清同志(现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作为高速公路杆线迁改工作的现任负责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够、执行不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同志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三)下步工作计划
1. 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临翔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20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特别是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将高速公路前期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项目办的必学内容,制定日常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真正的掌握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实施项目。
2. 举一反三抓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倒查墨临、云临、临清、临双高速公路杆线迁改项目招投标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暂未造成既成事实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已造成既成事实、无法进行实质性修正的,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可控、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漏洞和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全区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二、项目办违规超批复征用土地3037.90亩。
2017年12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7〕263号),批复临沧机场高速项目建设用地60.56公顷(908.35亩),其中耕地29.18公顷(437.74亩)。审计核实,实际补偿征用土地3946.25亩,其中耕地3183.16亩。项目办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规超批复征用土地3037.90亩,其中:超批复征用耕地2745.42亩。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一)调查核实情况
1.临沧机场高速公路用地报批情况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7〕263号),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取得用地批复面积908.35亩。
2.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用地情况
(略) 聘请 (略) 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用地范围进行实测: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1417.63亩。
3.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征地情况
经核查,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征地3571.93亩,其中: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正线实际使用面积1417.63亩,已征未用面积为2154.30亩。具体叠加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临翔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办)聘请 (略) 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已征未使用的范围进行实测,同时核对征地台账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已征未用土地面积为2154.30亩。经叠加分析,已征未用的土地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161.67亩,不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1992.63亩。二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1417.63亩,经叠加分析,临沧机场高速实际使用的土地,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367.473亩,不在临沧机场高速批准用地范围内的为1050.157亩。
综上,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总征地面积为3571.93亩,经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已批准的永久用地叠加比对,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征地范围内已批已征529.143亩,未批先征3042.787亩(其中:实际正线范围内未批先征1050.157亩,实际正线范围外未批先征1992.63亩);已批准的永久用地范围内,且不在机场高速公路实际使用和已征未用范围内的已批未征面积为379.207亩。
(二)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1月13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临翔区人民政府、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办召开协调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 (略) 聘请测绘技术单位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征地范围和实际用地范围进行实测,已对机场高速公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核定,下步将对设计调整后实际占用但未报批的部分完善用地手续。同时对未实际占用的已征土地,督促乡(镇、街道)和建设单位按照原地类进行管护。
(三)下步工作计划
1. 对未批先征的土地,尚未建设的按原地类进行管理,未经农用地征转报批一律不得动工建设;已建设的由建设单位和乡(镇、街道)拆除复垦。
2. 对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实际使用,且不在已批复用地范围内的永久用地,立案查处后由交通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程序组织用地报批。
3. 在其他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土地监管,避免发生未批先建及超批复使用土地等行为。
(略) 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