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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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州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2023-0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州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采购需求:围绕招商引资政策、谋划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我州招商引资优势,更新制作5分钟招商宣传推介片,用于招商推介会的开场介绍和实地拜访企业时的视频推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制作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 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3、方式: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 (略) 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恩施州商务局》官网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18-*

【项目概况】

《恩施州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2023-0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州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采购需求:围绕招商引资政策、谋划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我州招商引资优势,更新制作5分钟招商宣传推介片,用于招商推介会的开场介绍和实地拜访企业时的视频推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制作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 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3、方式: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 (略) 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恩施州商务局》官网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施州大道62号( (略) 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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