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川东北生活污水清运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川东北生活污水清运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川东北项目生活污水清运服务专有协议-20230620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配餐公司川东北项目生活污水清运服务专有协议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3-07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成的垃圾或污水清运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期限、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提供1项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6月20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川东北项目生活污水清运服务专有协议-20230620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配餐公司川东北项目生活污水清运服务专有协议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3-07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成的垃圾或污水清运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期限、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提供1项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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