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评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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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评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清算的公告

为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清算工作,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审计清算,以及对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进行清算。现就评选报名、资格审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及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清算。

二、项目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为19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审计清算对象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三家商业保险机构:中国 (略) (略) 、平安 (略) 海南分公司、中国人民 (略) (略) 。

(二)审计清算范围和具体内容

1、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2、三家商业保险机构2022年度履行合同情况;

3、2022年度赔付情况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4、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清算。

四、资格条件

(一)在该项目合同期内被委托方需及时响应委托方工作要求,确需现场办公的,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五)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担任本项目的审计人员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七)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评分标准

采取100分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算方案占70分,价格占30分,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在评选现场报价大于项目预算的,该项不得分。

六、评选流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派1-2名代表介绍方案情况。通过抽签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发言顺序。每个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介绍方案不超过10分钟。方案介绍围绕此次审计清算范围和具体内容,如何实施审计清算并采取何种措施,确保审计清算结果符合购买方要求。没有派代表介绍方案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评选资格;

(二)专家组评选。专家组专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方案,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介绍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评选得分,选得分最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此次审计清算任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二的作为候补会计师事务所

七、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报名同时提交审计清算方案和相关文件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

接受报名单位: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五楼),联系电话:0898-*,联系人:吕生良。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为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清算工作,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审计清算,以及对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进行清算。现就评选报名、资格审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及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清算。

二、项目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为19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审计清算对象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三家商业保险机构:中国 (略) (略) 、平安 (略) 海南分公司、中国人民 (略) (略) 。

(二)审计清算范围和具体内容

1、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2、三家商业保险机构2022年度履行合同情况;

3、2022年度赔付情况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4、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清算。

四、资格条件

(一)在该项目合同期内被委托方需及时响应委托方工作要求,确需现场办公的,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五)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担任本项目的审计人员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七)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评分标准

采取100分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算方案占70分,价格占30分,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在评选现场报价大于项目预算的,该项不得分。

六、评选流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派1-2名代表介绍方案情况。通过抽签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发言顺序。每个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介绍方案不超过10分钟。方案介绍围绕此次审计清算范围和具体内容,如何实施审计清算并采取何种措施,确保审计清算结果符合购买方要求。没有派代表介绍方案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评选资格;

(二)专家组评选。专家组专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方案,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介绍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评选得分,选得分最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此次审计清算任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二的作为候补会计师事务所

七、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报名同时提交审计清算方案和相关文件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

接受报名单位: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五楼),联系电话:0898-*,联系人:吕生良。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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