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校园光网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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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校园光网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学校的各种应用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1.2交货地点: (略) 南雅梅溪湖中学(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六、验收标准

3.1 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3.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南雅梅溪湖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待财政资金下达,由国库集中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3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学校的各种应用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1.2交货地点: (略) 南雅梅溪湖中学(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六、验收标准

3.1 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3.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南雅梅溪湖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待财政资金下达,由国库集中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3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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