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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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6-21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

1.2项目编号:2023ZHYX0615;

1.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1994号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181.8808万元;

1.6最高限价:181.8808万元;

1.7采购需求: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1.8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 (略) 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0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2.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8投标人全体现场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尊重师生,杜绝任何有损师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维护学校声誉。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视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

2.3.9本项目开工后,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约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全员全程完成本项目项下工作内容,如以上个别人员因不可抗原因不能如约进入施工现场,需经采购人允许方可更换。否则,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者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6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3.2.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2.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磋商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2.3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3.3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文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7.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方式:0431-*(曲婧)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431-*-8033(金明姬)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姬

电 话:0431-*-8033

8.4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9.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9.2请各投标供应商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磋商文件*(终).pdf
外网白图(2)(1).zip
清单-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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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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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

1.2项目编号:2023ZHYX0615;

1.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1994号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181.8808万元;

1.6最高限价:181.8808万元;

1.7采购需求:校园污水、雨水外管线维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1.8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 (略) 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0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2.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8投标人全体现场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尊重师生,杜绝任何有损师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维护学校声誉。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视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

2.3.9本项目开工后,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约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全员全程完成本项目项下工作内容,如以上个别人员因不可抗原因不能如约进入施工现场,需经采购人允许方可更换。否则,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者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6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3.2.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2.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磋商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2.3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3.3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文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7.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方式:0431-*(曲婧)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431-*-8033(金明姬)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姬

电 话:0431-*-8033

8.4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9.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9.2请各投标供应商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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