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本采购项目为 (略) (略) 日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KFA-2023-0601号,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 39万元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9.5万元/年,预算总金额为39万元。(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按订单进行结算,该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器材设备费、材料费、运保费、维护费、安装、人工费及投标人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列入 (略) 或 (略) (略) 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到 (略) (略) 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本项目相关的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q.com(邮箱)。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大坪支行
账 号:*2414
(三)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至 (略) (略) 对公账户,若因投标供应商违反承诺违规等出现扣收投标保证金情况,采购活动完成后结余金额由 (略) (略) 退还。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以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 (略) 账户转出的视为未递交。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略) 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人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退回方式
中国邮 (略)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存在违反承诺行为,中国邮 (略)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 (略) 九龙坡区龙泉村29号4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方式递交到响应文件地点。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供应商,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联系人:路老师
电 话:*
业务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
联 系 地 址: (略) 九龙坡区龙泉村29号3楼综合办公室
(完毕)
本采购项目为 (略) (略) 日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KFA-2023-0601号,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 39万元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9.5万元/年,预算总金额为39万元。(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按订单进行结算,该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器材设备费、材料费、运保费、维护费、安装、人工费及投标人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列入 (略) 或 (略) (略) 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到 (略) (略) 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本项目相关的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q.com(邮箱)。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大坪支行
账 号:*2414
(三)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至 (略) (略) 对公账户,若因投标供应商违反承诺违规等出现扣收投标保证金情况,采购活动完成后结余金额由 (略) (略) 退还。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以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 (略) 账户转出的视为未递交。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略) 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人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退回方式
中国邮 (略)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存在违反承诺行为,中国邮 (略)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 (略) 九龙坡区龙泉村29号4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方式递交到响应文件地点。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供应商,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联系人: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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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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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址: (略) 九龙坡区龙泉村29号3楼综合办公室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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