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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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访问量: 3次

采购人对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编号:GMT23-GK-3-CG3-Z)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

235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限内联系采购人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2.谈判地点: (略) 邕宁区新邕路169号A座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 (略) (略)

联系人:沈工

电 话:*

地 址: (略) 邕宁区新邕路169号A座

广西 (略) (略)

2023年6月8日



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访问量: 3次

采购人对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编号:GMT23-GK-3-CG3-Z)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桩基工程劳务分包

235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限内联系采购人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2.谈判地点: (略) 邕宁区新邕路169号A座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 (略) (略)

联系人:沈工

电 话:*

地 址: (略) 邕宁区新邕路169号A座

广西 (略) (略)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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