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资料室建设招标公告
业务资料室建设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一 | 业务资料室建设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114.00 | *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起180日内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一)申领时间:2023年6 月21日至 6 月30日,每日09:0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东区15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电子材料需刻录在光盘内,一份Word电子版和一份PDF电子版;并附空白光盘二张用于刻录招标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联 系 人: | 孙助理 | 包助理 |
办公电话: | 010-* | 010-* |
移动电话: | * | * |
地 址: | (略) |
办公电话: | 010-* |
我部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入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http://**)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参加4月1日以后开评标会议的供应商,均需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http://**)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参加在大兴组织的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保密责任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8.采购文件发出登记表
9.文件发出登记表(xls.)(此份文件仅须提供电子版)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一 | 业务资料室建设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114.00 | *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起180日内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一)申领时间:2023年6 月21日至 6 月30日,每日09:0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东区15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电子材料需刻录在光盘内,一份Word电子版和一份PDF电子版;并附空白光盘二张用于刻录招标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联 系 人: | 孙助理 | 包助理 |
办公电话: | 010-* | 010-* |
移动电话: | * | * |
地 址: | (略) |
办公电话: | 010-* |
我部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入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http://**)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参加4月1日以后开评标会议的供应商,均需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http://**)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参加在大兴组织的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保密责任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8.采购文件发出登记表
9.文件发出登记表(xls.)(此份文件仅须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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