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大型清障车辆定点维保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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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大型清障车辆定点维保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BG5-*-2023年大型清障车辆定点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定点维保服务是浙江台州甬 (略) 、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所管理的大、中型清障车辆的维修保养招标人为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

2、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车辆维保、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和小修、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所需的材料价格、工时费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每个标段设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维修点靠近甬台温高速临海北收费站,约9辆大型车辆维修保养。

第2标段: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甬 (略) 、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维修点靠近临海江 (略) 区收费站,约5辆大型车辆维修保养。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t服务期限: 12个月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指定专人对接,实时响应,优先服务,保质保量完成维修服务。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的汽车整车维修资质或者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维修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的汽车整车维修资质或者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维修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2)业绩要求: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t(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7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可对1个标段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对两个标段同时响应的,将均作否决标处理。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7月1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7月3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3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t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地址: (略) 柏叶西路599号,联系人:赵先生,电话:*)。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t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

5、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柏叶西路59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 (略) 纪委驻台州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 (略) 柏叶西路599号

电 话:0576-*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BG5-*-2023年大型清障车辆定点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定点维保服务是浙江台州甬 (略) 、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所管理的大、中型清障车辆的维修保养招标人为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

2、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车辆维保、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和小修、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所需的材料价格、工时费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每个标段设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维修点靠近甬台温高速临海北收费站,约9辆大型车辆维修保养。

第2标段: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甬 (略) 、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维修点靠近临海江 (略) 区收费站,约5辆大型车辆维修保养。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t服务期限: 12个月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指定专人对接,实时响应,优先服务,保质保量完成维修服务。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的汽车整车维修资质或者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维修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的汽车整车维修资质或者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维修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2)业绩要求: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t(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7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可对1个标段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对两个标段同时响应的,将均作否决标处理。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7月1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7月3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3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t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地址: (略) 柏叶西路599号,联系人:赵先生,电话:*)。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t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

5、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台州甬 (略) 临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柏叶西路59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 (略) 纪委驻台州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 (略) 柏叶西路599号

电 话:0576-*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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