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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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招标公告

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 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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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 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PGYCGSHGXHD*采购人为攀钢 (略) 西昌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 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流通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流通商必须注明真实有效的资源地,且投标须提供资源地企业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家),一个资源地企业只能授权委托一个投标方,同时授权期限必须覆盖交货期。生产商不低于200万元。新投标方必须是生产型,且样品评审或现场评审合格后方能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该项目投标量不含税总金额的30%,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禁止攀钢 (略) 《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方一年内参与投标,禁止联合体投标。2.攀钢违纪违法行为主体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3.投标时,投标方须对以上两点提供诚信承诺书。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2日10时00分2023年06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 (略) 西昌分公司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经久乡工业园区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李敏

联系人:

栗朝波

电话:

*

电话:

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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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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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 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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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 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PGYCGSHGXHD*采购人为攀钢 (略) 西昌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西昌分公司2023年7-9月自用 石灰石块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流通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流通商必须注明真实有效的资源地,且投标须提供资源地企业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家),一个资源地企业只能授权委托一个投标方,同时授权期限必须覆盖交货期。生产商不低于200万元。新投标方必须是生产型,且样品评审或现场评审合格后方能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该项目投标量不含税总金额的30%,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禁止攀钢 (略) 《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方一年内参与投标,禁止联合体投标。2.攀钢违纪违法行为主体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3.投标时,投标方须对以上两点提供诚信承诺书。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2日10时00分2023年06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 (略) 西昌分公司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经久乡工业园区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李敏

联系人:

栗朝波

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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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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