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软件正版化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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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软件正版化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3BJ*
    项目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软件正版化咨询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1.44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tp://** 纸质材料递交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0509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18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说明

    1.响应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tp://**),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

    2.比选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

    3.比选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响应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依照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完成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符合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考核要求。

    项目编号 ZJ2023BJ* 项目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软件正版化咨询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略)
    项目业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1.44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tp://** 纸质材料递交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0509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18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说明

    1.响应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tp://**),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

    2.比选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

    3.比选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响应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依照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完成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符合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考核要求。

  • 项目附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刘聪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刘聪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信息来源:http://**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3BJ*
    项目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软件正版化咨询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1.44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tp://** 纸质材料递交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0509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18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说明

    1.响应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tp://**),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

    2.比选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

    3.比选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响应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依照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完成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符合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考核要求。

    项目编号 ZJ2023BJ* 项目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软件正版化咨询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略)
    项目业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1.44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tp://** 纸质材料递交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0509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18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说明

    1.响应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ttp://**),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

    2.比选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

    3.比选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响应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依照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完成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符合2023年度软件正版化考核要求。

  • 项目附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刘聪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刘聪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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