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公开招租项目
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公开招租项目
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竞价方式对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AXCQ2023-059
2、标的名称: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
3、标的地址:城厢镇玉田村大同南路147号
4、标的面积:建筑面积约 2850平方米,空地面积约 500平方米,总面积3350平方米
5、标的现状: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20000元/月
7、租赁期:5年
8、装修期:0天
9、租金支付方式:年缴
(1)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租金。
(2)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提前缴清租金。
10、租金递增方式:/。
11、租赁用途:不得经营污染、高危、高噪音、高爆性生产的业务,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20000元。
13、标的限制: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经营污染、高危、高噪音、高爆性生产的业务,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4、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无。
15、交易保证金:1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竞租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网上报名的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AXCQ2023-059项目”交易保证金;若未注明,将导致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不成功。
(2)若竞租成功,由承租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汇入业主指定账户并签订《租赁合同》。本中心在收到业主的《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若1个月内未收到业主的《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则将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本息退还给业主指定账号。
(3)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余竞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本场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本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溪支行
银行账号:*23456
17、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
18、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07月07日上午 09:0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60秒。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限时报价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 10 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1)看样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仅上班时间);
(2)看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0、(1)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15:00。
(2)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15:00。
(3)意向承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免费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项目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过短,造成注册未通过,导致意向竞租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
21、报名方式:意向竞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2、特别提示:
(1)各竞租人应充分了解《公开竞价项目公告》约定的基本条款,各竞租人应价表示其认可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和条件限制,各位竞租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业主有权没收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保证金,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2)若竞租成功,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移交;《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范本详见附件。成交方无故逾期不与业主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方资格,业主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竞价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5)其他事项:电话、光纤网络由承租方单独立户安装,自行缴费;
23、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承租方(包括法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失信记录。
24、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场所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负责承租场所的水、电费;
(3)出租场所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和建筑安全,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接受监督;
(4)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租赁期间,负责承租场所内外的保洁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合同租赁期间不得随意转租,需承租方自主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场所;
(7)承租后须于1个月内办理完整经营证照;
(8)具体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合同范本;
25、意向承租人网上注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26、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原承租者优先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方需要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对资产出租采取公开竞价的最高租金,原承租者愿意接受的,由原承租者按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则承租;
(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
(4)与出租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5)招牌广告要同意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出租方仅提供场地,如影响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他手续报备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概不负责;
(7)有关证件:必须依法及时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
27、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租赁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8、(1)风险提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水、电使用情况双方现场确认,使用面积见标的概况。如果承租人认为有风险,请看样现场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认同没有风险。
(2)特别约定事项:A、如房屋破损,承租方应自行修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B、承租方使用的水、电开户费及相关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自行缴交。
29、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项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自由报价开始前1天对《公开竞价项目公告》进行修改、补充。
30、交易服务费:。
31、若竞租标的不成交,若业主提供书面延期申请,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申请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32、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民委员会,如因特殊情况,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民委员会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23年07月0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33、(1)技术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592-*
(2)中心联系电话:0595-*
(3)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竞价方式对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AXCQ2023-059
2、标的名称:城厢镇玉田村新村部(原蓝精灵幼儿园)整栋出租
3、标的地址:城厢镇玉田村大同南路147号
4、标的面积:建筑面积约 2850平方米,空地面积约 500平方米,总面积3350平方米
5、标的现状: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20000元/月
7、租赁期:5年
8、装修期:0天
9、租金支付方式:年缴
(1)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租金。
(2)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提前缴清租金。
10、租金递增方式:/。
11、租赁用途:不得经营污染、高危、高噪音、高爆性生产的业务,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20000元。
13、标的限制: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经营污染、高危、高噪音、高爆性生产的业务,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4、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无。
15、交易保证金:1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竞租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网上报名的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AXCQ2023-059项目”交易保证金;若未注明,将导致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不成功。
(2)若竞租成功,由承租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汇入业主指定账户并签订《租赁合同》。本中心在收到业主的《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若1个月内未收到业主的《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则将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本息退还给业主指定账号。
(3)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余竞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本场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本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溪支行
银行账号:*23456
17、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
18、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07月07日上午 09:0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60秒。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限时报价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 10 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1)看样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仅上班时间);
(2)看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0、(1)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15:00。
(2)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06日15:00。
(3)意向承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免费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项目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过短,造成注册未通过,导致意向竞租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
21、报名方式:意向竞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2、特别提示:
(1)各竞租人应充分了解《公开竞价项目公告》约定的基本条款,各竞租人应价表示其认可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和条件限制,各位竞租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业主有权没收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保证金,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2)若竞租成功,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移交;《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范本详见附件。成交方无故逾期不与业主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方资格,业主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竞价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5)其他事项:电话、光纤网络由承租方单独立户安装,自行缴费;
23、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承租方(包括法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失信记录。
24、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场所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负责承租场所的水、电费;
(3)出租场所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和建筑安全,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接受监督;
(4)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租赁期间,负责承租场所内外的保洁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合同租赁期间不得随意转租,需承租方自主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场所;
(7)承租后须于1个月内办理完整经营证照;
(8)具体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合同范本;
25、意向承租人网上注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26、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原承租者优先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方需要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对资产出租采取公开竞价的最高租金,原承租者愿意接受的,由原承租者按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则承租;
(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
(4)与出租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5)招牌广告要同意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出租方仅提供场地,如影响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他手续报备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概不负责;
(7)有关证件:必须依法及时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
27、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租赁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8、(1)风险提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水、电使用情况双方现场确认,使用面积见标的概况。如果承租人认为有风险,请看样现场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认同没有风险。
(2)特别约定事项:A、如房屋破损,承租方应自行修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B、承租方使用的水、电开户费及相关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自行缴交。
29、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项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自由报价开始前1天对《公开竞价项目公告》进行修改、补充。
30、交易服务费:。
31、若竞租标的不成交,若业主提供书面延期申请,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申请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32、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民委员会,如因特殊情况,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民委员会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23年07月0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33、(1)技术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592-*
(2)中心联系电话:0595-*
(3)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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