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81元/吨!日喀则市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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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元/吨!日喀则市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拟定供应商为西藏日喀则 (略) ,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限价90.81元/吨,特许经营期共计21年,详情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

拟采购项目建设规模说明: (略) 中心城区及周边 7县(桑珠孜区、白朗县、江孜县、仁布县、南木林县、谢通门县、拉孜县、萨迦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工作,水泥企业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主城区在多林填埋场附近征收 49.88 亩土地建设 350 吨/天预处理工厂,水泥厂内新建 50 吨/天垃圾预处理车间及可燃物(CMSW)入窑厂房,共计日处理量规模400吨/天。

拟采购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服务供应商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40.45万元。

拟采购金额: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限价90.81元/吨。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约22720万元,由本级财政承担(根据经营期内原生垃圾总产生量及原生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限价预测)。

拟采购合作期限:共计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行期20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目前,随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上升,市区及周边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已近满库容,服务年限已十分有限。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批复》(日政函[2022]453 号)有关精神,同意以特许经营模式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

2. (略) 仅有两家水泥企业,萨迦县和拉孜县境内有各有一座,分别为西藏日喀则 (略) (略) (略) , (略) (略) 无水泥窑协同生活垃圾的专利技术,工厂内无垃圾处置的设施设备且刚投入生产,资金不够充裕,暂无法 (略) 本项目投资建设。西藏日喀则 (略) 运营管理方为 (略) , (略) 具备运营该项目的独有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同时且在国内及西藏自治区内有多个利用水泥窑 (略) 生活垃圾的成功案例,均运营良好,业绩突出。西藏日喀则 (略)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鉴于此, (略) 唯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仅有西藏日喀则 (略) 。

3.该项目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中的公共服务具有特殊性要求的类型,同时,该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要求,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西藏日喀则 (略)

地址:西藏自 (略) 萨迦县吉定镇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 6 月 21日至 2023 年 6 月 28日(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单一来源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函》反馈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敬林

电话:*

联系地址:西藏自 (略) 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扎德

路 5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鸿正 (略)

联系人:唐春蓉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雅喜阳光花园北 12-1

七、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


, (略) ,日喀则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拟定供应商为西藏日喀则 (略) ,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限价90.81元/吨,特许经营期共计21年,详情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

拟采购项目建设规模说明: (略) 中心城区及周边 7县(桑珠孜区、白朗县、江孜县、仁布县、南木林县、谢通门县、拉孜县、萨迦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工作,水泥企业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主城区在多林填埋场附近征收 49.88 亩土地建设 350 吨/天预处理工厂,水泥厂内新建 50 吨/天垃圾预处理车间及可燃物(CMSW)入窑厂房,共计日处理量规模400吨/天。

拟采购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服务供应商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40.45万元。

拟采购金额: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限价90.81元/吨。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约22720万元,由本级财政承担(根据经营期内原生垃圾总产生量及原生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限价预测)。

拟采购合作期限:共计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行期20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目前,随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上升,市区及周边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已近满库容,服务年限已十分有限。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批复》(日政函[2022]453 号)有关精神,同意以特许经营模式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

2. (略) 仅有两家水泥企业,萨迦县和拉孜县境内有各有一座,分别为西藏日喀则 (略) (略) (略) , (略) (略) 无水泥窑协同生活垃圾的专利技术,工厂内无垃圾处置的设施设备且刚投入生产,资金不够充裕,暂无法 (略) 本项目投资建设。西藏日喀则 (略) 运营管理方为 (略) , (略) 具备运营该项目的独有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同时且在国内及西藏自治区内有多个利用水泥窑 (略) 生活垃圾的成功案例,均运营良好,业绩突出。西藏日喀则 (略)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鉴于此, (略) 唯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仅有西藏日喀则 (略) 。

3.该项目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中的公共服务具有特殊性要求的类型,同时,该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要求,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西藏日喀则 (略)

地址:西藏自 (略) 萨迦县吉定镇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 6 月 21日至 2023 年 6 月 28日(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单一来源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函》反馈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敬林

电话:*

联系地址:西藏自 (略) 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扎德

路 5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鸿正 (略)

联系人:唐春蓉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雅喜阳光花园北 12-1

七、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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