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11: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开标室四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跃、常爱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跃、常爱辉 022-* |
项目概况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JK-2023-05
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请做好与国家疾控局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对接的函》(国疾控综规财函〔2023〕111号)的 (略) 卫健委应急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先期做好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津卫办便函〔2023〕337号)的具体要求,为保障全国疾控领域视频会议召开和应急指挥调度, (略) 疾控局建设实际,依托国家疾控局提供的SDH专线作为传输网络,在市疾控中心构建一套可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及实现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 (略) 疾控机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的视频会议系统。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所有货物均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予认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自成立至报名截止日的财务报表);(三)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六)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开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于跃、常爱辉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常爱辉
电 话: 02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11: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开标室四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跃、常爱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跃、常爱辉 022-* |
项目概况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JK-2023-05
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请做好与国家疾控局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对接的函》(国疾控综规财函〔2023〕111号)的 (略) 卫健委应急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先期做好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津卫办便函〔2023〕337号)的具体要求,为保障全国疾控领域视频会议召开和应急指挥调度, (略) 疾控局建设实际,依托国家疾控局提供的SDH专线作为传输网络,在市疾控中心构建一套可与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及实现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局视频会议 (略) 疾控机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的视频会议系统。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所有货物均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予认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自成立至报名截止日的财务报表);(三)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六)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开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于跃、常爱辉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常爱辉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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