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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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汕尾 (略) 发布时间:2021-07-31 15:54:40

采购计划编号:*-2021-01883 预算金额:1,520,000.00 元 采购品目: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代理机构:汕尾 (略) 项目经办人:卓维农 项目负责人:卓维农

海丰.png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1883

项目名称: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80个日历天内完成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提交《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④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须具有环保咨询或环保服务类;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相关要求截图等到现场申请登记;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均须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申请资料经核查合格后购买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供应商提供申请登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不接受其他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或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投标行为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2.时间:2021年8月02日至2021年8月06日,每天上午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 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4.方式:现场购买。

5.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8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8月12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 1 份。

3.已领购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海丰县城东镇关东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 (略)

地址: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汕尾 (略)

2021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项目委托协议.pdf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pdf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箱:*@*ttp://** 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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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汕尾 (略) 发布时间:2021-07-31 15:54:40

采购计划编号:*-2021-01883 预算金额:1,520,000.00 元 采购品目: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代理机构:汕尾 (略) 项目经办人:卓维农 项目负责人:卓维农

海丰.png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1883

项目名称: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80个日历天内完成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提交《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④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须具有环保咨询或环保服务类;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相关要求截图等到现场申请登记;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均须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申请资料经核查合格后购买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供应商提供申请登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不接受其他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或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投标行为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2.时间:2021年8月02日至2021年8月06日,每天上午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 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4.方式:现场购买。

5.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8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8月12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 1 份。

3.已领购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海丰县城东镇关东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 (略)

地址: (略) 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汕尾 (略)

2021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项目委托协议.pdf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pdf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箱:*@*ttp://** 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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