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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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略) 政府分散采购磋商公告

(略) 南阳镇人民政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代理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略) 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媛媛

电 话:*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餐饮业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投标供应商应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供应商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虚假声明,责任自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在“ (略) 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标书。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应于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 (略)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

开标(磋商)时间:2023年 07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三楼会议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接收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6月25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上网稿).pdf


(略) 政府分散采购磋商公告

(略) 南阳镇人民政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代理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略) 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媛媛

电 话:*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餐饮业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投标供应商应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供应商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虚假声明,责任自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在“ (略) 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标书。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应于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 (略)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

开标(磋商)时间:2023年 07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三楼会议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 (略) 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接收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6月25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南阳镇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上网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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