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意向公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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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意向公示01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意向公示

(项目编号2023-QZ01-W1006(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采购内容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现将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和征求意见建议使用,具体采购详情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示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

2023-QZ01-W1006(01)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配套升级新增项目主要包含共6个模块13项功能计100万元(其中:升级模块包括监测任务管理、监测数据处理、监测数据存储、监测信息服务4个模块11项功能约53万元,新增模块包括信息智能处理和电磁态势服务2个模块2项功能约47万元),且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

交货地点: (略) 石景山区。

经费概算:人民币100万元。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日期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和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五)信用信誉良好。

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军队采购网”(http://**)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查询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预计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六、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3年6月25日至7月9日。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公开发布。

八、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或故意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展开。

(二)意见建议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附件格式填写,并同步发送电子邮箱。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须含单位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电话号码、微信、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须加盖公章);

4.邮件发送后,电话咨询是否收到,邮件均不回复。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本部不作书面回复且不保证全部采纳,但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10-*/*

邮箱:*@*q.com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 间

备注

1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

立足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系统原有功能和硬件平台,对原有频谱监测任务管理、监测数据处理、频谱监测数据存储和频谱监测信息服务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信号智能处理和电磁态势服务功能,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

见附件

100

2023年7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略) ,石景山区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意向公示

(项目编号2023-QZ01-W1006(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采购内容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现将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和征求意见建议使用,具体采购详情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示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

2023-QZ01-W1006(01)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配套升级新增项目主要包含共6个模块13项功能计100万元(其中:升级模块包括监测任务管理、监测数据处理、监测数据存储、监测信息服务4个模块11项功能约53万元,新增模块包括信息智能处理和电磁态势服务2个模块2项功能约47万元),且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

交货地点: (略) 石景山区。

经费概算:人民币100万元。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日期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和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五)信用信誉良好。

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军队采购网”(http://**)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查询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预计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六、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3年6月25日至7月9日。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公开发布。

八、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或故意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展开。

(二)意见建议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附件格式填写,并同步发送电子邮箱。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须含单位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电话号码、微信、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须加盖公章);

4.邮件发送后,电话咨询是否收到,邮件均不回复。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本部不作书面回复且不保证全部采纳,但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10-*/*

邮箱:*@*q.com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 间

备注

1

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

立足频谱感知大数据平台系统原有功能和硬件平台,对原有频谱监测任务管理、监测数据处理、频谱监测数据存储和频谱监测信息服务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信号智能处理和电磁态势服务功能,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

见附件

100

2023年7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略) ,石景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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