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及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公告本项目询比公告的内容,以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采购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及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公告本项目询比公告的内容,以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采购公告
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国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 (略) |
五、代理机构:甘肃 (略)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国 (略) (略) 内的华北及雄安大区拥有已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余个,年垃圾焚烧后产出的固化飞灰26余万吨。 |
七、服务内容:固化飞灰的运输、填埋处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负责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后产出的固化飞灰的运输、填埋处置工作,1年内需填埋处置固化飞灰23万吨以上,项目具体填埋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因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购人不保证填埋处置量的准确性,对实际填埋处置量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填埋处置量有可能低于或超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后1年,具体以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
十、服务地点要求: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各垃圾焚烧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豁免飞灰填埋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供应 (略) 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http://**:81/index.jsp)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项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本条5.1、5.2、5.3条规定以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中“5.其他要求”中“5.1、5.2、5.3条”具体规定为准。 5.4本项目询比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询比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以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中“5.其他要求”中5.4条规定为准。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 到 2023年07月0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 (略) 绿色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 (略) | 代理机构:甘肃 (略) |
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 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 (略) 八层办公楼- (略) ) |
联系人:徐强 | 联系人:孔姣姣 |
电话:010-* | 电话:0931-* |
邮箱: | 邮箱:*@*63.com |
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国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 (略) |
五、代理机构:甘肃 (略)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国 (略) (略) 内的华北及雄安大区拥有已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余个,年垃圾焚烧后产出的固化飞灰26余万吨。 |
七、服务内容:固化飞灰的运输、填埋处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负责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后产出的固化飞灰的运输、填埋处置工作,1年内需填埋处置固化飞灰23万吨以上,项目具体填埋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因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购人不保证填埋处置量的准确性,对实际填埋处置量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填埋处置量有可能低于或超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后1年,具体以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
十、服务地点要求:中国 (略) 华北及雄安大区各垃圾焚烧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豁免飞灰填埋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供应 (略) 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http://**:81/index.jsp)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项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本条5.1、5.2、5.3条规定以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中“5.其他要求”中“5.1、5.2、5.3条”具体规定为准。 5.4本项目询比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询比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以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中“5.其他要求”中5.4条规定为准。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 到 2023年07月0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 (略) 绿色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 (略) | 代理机构:甘肃 (略) |
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 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 (略) 八层办公楼- (略) ) |
联系人:徐强 | 联系人:孔姣姣 |
电话:010-* | 电话:0931-* |
邮箱: | 邮箱:*@*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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