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人民政府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巴青县人民政府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巴青县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7日 17:00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2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巴青县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巴青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柳梧新区茶谷大道奥特莱斯南座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
(略) (略) 受巴青县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XZZB-CQDY-NQ23-0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青县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巴青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柳梧新区茶谷大道奥特莱斯南座1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
比选公告
比选项目编号:XZZB-CQDY-NQ23-06-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已由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23】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垃圾处理设备棚64.44 m2、垃圾分类池41.21 m2及附属设施。配套低温生活垃圾处理设备1套,小型垃圾清运车6辆、垃圾分类收集桶50个、垃圾清扫工具1套等。
2.3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巴青县江绵乡;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 (略) 管[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比选申请;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06 月28 日至2023年07月04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柳梧新区奥特莱斯南座15楼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或上岗证等;
(5)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房建业绩;
(7)以及“三、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比选申请人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选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日期:2023年 06 月27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8.*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巴青县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7日 17:00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2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巴青县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巴青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柳梧新区茶谷大道奥特莱斯南座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
(略) (略) 受巴青县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XZZB-CQDY-NQ23-0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青县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巴青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柳梧新区茶谷大道奥特莱斯南座1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
比选公告
比选项目编号:XZZB-CQDY-NQ23-06-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巴青县偏远乡村垃圾环保处理试点项目,已由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23】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垃圾处理设备棚64.44 m2、垃圾分类池41.21 m2及附属设施。配套低温生活垃圾处理设备1套,小型垃圾清运车6辆、垃圾分类收集桶50个、垃圾清扫工具1套等。
2.3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巴青县江绵乡;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 (略) 管[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比选申请;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06 月28 日至2023年07月04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柳梧新区奥特莱斯南座15楼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或上岗证等;
(5)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房建业绩;
(7)以及“三、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比选申请人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选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日期:2023年 06 月27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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