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氧枪清渣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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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氧枪清渣承包招标公告

氧枪清渣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O.耐投2023-06

1.招标人

招标人:福建泉州 (略)

地址: (略) 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2.招标项目

2.1性质: 非法定招标项目。

2.2数量

合同包

品目号

类型

数量(合格钢坯产量,万吨 /年均)

包1

1-1

氧枪清渣承包

290

备注:1、以上数量为参考值。

2、本招标项目按吨钢结算。

2.3合同履行地点和时间

地点:福建泉州 (略) 厂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代理人)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3.2业绩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前签订并履行的劳务承包合同。(注:提供的相关业绩须附上原来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或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内部黑名单。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各项技术要求规定。

4.特别说明

4.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服务资质(经营范围内应包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地点:福建泉州 (略) 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安溪湖头支行,账号:*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NO.耐投2023-06招标文件费”。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5.4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购买人单位开票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的传真件与招标人联系, 以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密封后注明: 泉州闽光炼钢厂-氧枪清渣承包(NO.耐投2023-06),递交至福建泉州 (略) 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地址: (略) 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泉州闽光行政办公楼二楼企业管理室,邮编:*,咨询电话:0595-*),逾期视同放弃投标。

6.2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前。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

地点:泉州闽光供应部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福建三钢网交易公告(http://**.cn)、泉州闽光外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 (略)

地址: (略) 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编:*

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企业管理室

福建泉州 (略)

2023年06月27日



氧枪清渣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O.耐投2023-06

1.招标人

招标人:福建泉州 (略)

地址: (略) 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2.招标项目

2.1性质: 非法定招标项目。

2.2数量

合同包

品目号

类型

数量(合格钢坯产量,万吨 /年均)

包1

1-1

氧枪清渣承包

290

备注:1、以上数量为参考值。

2、本招标项目按吨钢结算。

2.3合同履行地点和时间

地点:福建泉州 (略) 厂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代理人)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3.2业绩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前签订并履行的劳务承包合同。(注:提供的相关业绩须附上原来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或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内部黑名单。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各项技术要求规定。

4.特别说明

4.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服务资质(经营范围内应包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地点:福建泉州 (略) 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安溪湖头支行,账号:*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NO.耐投2023-06招标文件费”。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5.4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购买人单位开票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的传真件与招标人联系, 以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密封后注明: 泉州闽光炼钢厂-氧枪清渣承包(NO.耐投2023-06),递交至福建泉州 (略) 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地址: (略) 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泉州闽光行政办公楼二楼企业管理室,邮编:*,咨询电话:0595-*),逾期视同放弃投标。

6.2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前。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

地点:泉州闽光供应部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福建三钢网交易公告(http://**.cn)、泉州闽光外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 (略)

地址: (略) 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编:*

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企业管理室

福建泉州 (略)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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