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建设项目元政征预公告〔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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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建设项目元政征预公告〔2022〕12号

土地征收预公告

元政征预公告〔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元谋县姜驿乡姜驿村民委员会华丰村民小组、大箐底村民小组、羊腊席村民小组及糯拉鲊村民委员会阿洒姑村民小组、疙瘩村民小组、田房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8.3626公顷。

用途: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11月18日至 2022年11月27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元政征预公告〔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元谋县姜驿乡姜驿村民委员会华丰村民小组、大箐底村民小组、羊腊席村民小组及糯拉鲊村民委员会阿洒姑村民小组、疙瘩村民小组、田房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8.3626公顷。

用途: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11月18日至 2022年11月27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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