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助力赋能共治光明—光明街道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助力赋能共治光明—光明街道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助力赋能共治光明—光明街道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助力赋能共治光明—光明街道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根据《 (略) 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光明街道开展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进一步夯实社区自治根基,提升社区自治效能的创新探索。 (二)服务要求 1、业务培训社区居民代表技能提升338人次;2、培训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120人次;3、居民代表学习成果分享经验50人次; (三)服务类别:服务类项目 (四)服务期限:8月-10月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
地址: 光明商会大厦1704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 年6月28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助力赋能共治光明—光明街道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助力赋能共治光明—光明街道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根据《 (略) 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光明街道开展提升居民代表自治能力项目,进一步夯实社区自治根基,提升社区自治效能的创新探索。 (二)服务要求 1、业务培训社区居民代表技能提升338人次;2、培训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120人次;3、居民代表学习成果分享经验50人次; (三)服务类别:服务类项目 (四)服务期限:8月-10月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
地址: 光明商会大厦1704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 年6月28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