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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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 东陵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14: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洁雯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玉凤024-*

项目概况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J*

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1月30日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 (略)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3.com),邮件主题“(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厅     

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联系方式:王洁雯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联系方式:陈玉凤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 东陵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14: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洁雯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玉凤024-*

项目概况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J*

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1月30日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 (略)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3.com),邮件主题“(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厅     

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联系方式:王洁雯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经纬公寓32号2-5-3            

联系方式:陈玉凤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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