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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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1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就czwtitl (略) 内招标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1台

项目编号:桂东招*

项目预算:¥72000.00 元整(大写:*万*仟元整)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次招标共一个项目包,不可拆分细项,不可漏项,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一个项目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求包含以下相关证件:投标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投标需知

(1)供应商对标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http://**)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寄送地点:

2023/7/5(如到期无满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时间顺延, (略) 网站查询有无中标结果公告);寄: (略) 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管理办公室收。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正反打印)。当面递交投标文件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外科综合楼23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保持电话通畅,无需亲自参会。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72000.00元*1%=700.00元整 (大写:*佰元整)。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上汇至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账号:*00770,开户银行:中国 (略) 梧州河东支行,备注中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请将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招投标办公室,不接收现金,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八、标书封面要求

标书封面要求,请按照规定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设备科联系人:黎科/黄科 联系电话:0774-*

招标办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774-*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管理办公室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docx

第三四章.docx

合同样本.doc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就czwtitl (略) 内招标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1台

项目编号:桂东招*

项目预算:¥72000.00 元整(大写:*万*仟元整)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次招标共一个项目包,不可拆分细项,不可漏项,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一个项目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求包含以下相关证件:投标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投标需知

(1)供应商对标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http://**)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寄送地点:

2023/7/5(如到期无满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时间顺延, (略) 网站查询有无中标结果公告);寄: (略) 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管理办公室收。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正反打印)。当面递交投标文件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外科综合楼23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保持电话通畅,无需亲自参会。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72000.00元*1%=700.00元整 (大写:*佰元整)。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上汇至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账号:*00770,开户银行:中国 (略) 梧州河东支行,备注中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请将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招投标办公室,不接收现金,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八、标书封面要求

标书封面要求,请按照规定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设备科联系人:黎科/黄科 联系电话:0774-*

招标办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774-*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管理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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