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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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 开 依 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

请公开

1

决策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略) 令第33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3

重大决策

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4

决策

意见反馈

*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492号);

《 (略) 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6

执行和结果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7


建议提案

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

管理和服务

机构领导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0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1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2


财政资金

*

年度部门

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

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3


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4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5


财政专项资金

*

县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6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关于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7

部门项目

*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8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权力目录、下放的权力目录、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承接的权力目录、冻结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19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

《 (略) 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0


行政权力

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1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2

●网上

政务服务

*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 (略) 政务服务网)。

《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3

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4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根据职能及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设置目录)










25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按规定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26

监督

保障

监督

保障

*

公开制度

*

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27


工作推进

*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28

依申请公开

渠道畅通性

提交申请

开通在线申请渠道、信函申请渠道或提供电子邮箱申请方式,并提供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渠道要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依法答复

互联网/信函渠道

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 开 依 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

请公开

1

决策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略) 令第33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3

重大决策

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4

决策

意见反馈

*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5


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492号);

《 (略) 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6

执行和结果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7


建议提案

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

管理和服务

机构领导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0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1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2


财政资金

*

年度部门

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

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3


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4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5


财政专项资金

*

县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6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关于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7

部门项目

*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8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权力目录、下放的权力目录、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承接的权力目录、冻结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19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

《 (略) 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0


行政权力

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1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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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22

●网上

政务服务

*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 (略) 政务服务网)。

《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3

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4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根据职能及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设置目录)










25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按规定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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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监督

保障

监督

保障

*

公开制度

*

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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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作推进

*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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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依申请公开

渠道畅通性

提交申请

开通在线申请渠道、信函申请渠道或提供电子邮箱申请方式,并提供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渠道要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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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答复

互联网/信函渠道

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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