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器材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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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器材采购意向公示

第二批器材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我部拟对部分器材集采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并征求各供应商反馈意见和需求技术性能材料。有意向参与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材料并具体给出意见建议。本次意向项目公开技术性能需求非产品采购最终技术性能需求,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无论是否采纳均不予回复,最终采购产品技术性能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一、项目名称:第二批器材集中采购意向

序号

项目名称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第二批器材集采项目意向公开

附件1

附件1

2023年7月-8月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意见建议

二、回复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军队采购和地方政府采购处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应具有器材生产许可证;其它供应商须需提供器材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2、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所参与反馈意见的器材产品注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包内产品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http://**)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提供承诺书)

★三、回复意见材料组成:

投标人通过邮箱以电子版形式递交回复意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按照要求提供器材生产许可证或器材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器材注册证;

4、反馈材料必须按照附件内容及要求提供,其中附件2(PDF版)应加盖产品生产企业公章(进口产品可加盖全国总代理或国内办事处公章)。

5、其它本文所要求的资质材料和涉及到产品技术参数性能的有关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彩页等)

6、附件2需要同时提供一份word版本

注:①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必须合法有效、清晰完整。②材料概不退还。③附件2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如缺失视为“无资格供应商”。

四、回复意见格式: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回复邮件格式:邮件题目必需按照“项目名称-器材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标注,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包发送。截止时间为本意向公开发布之日起7日内,延期提交的材料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五、回复邮箱:*@*q.com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0536-*

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2.意见建议模板

,0536-

第二批器材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我部拟对部分器材集采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并征求各供应商反馈意见和需求技术性能材料。有意向参与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材料并具体给出意见建议。本次意向项目公开技术性能需求非产品采购最终技术性能需求,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无论是否采纳均不予回复,最终采购产品技术性能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一、项目名称:第二批器材集中采购意向

序号

项目名称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第二批器材集采项目意向公开

附件1

附件1

2023年7月-8月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意见建议

二、回复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军队采购和地方政府采购处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应具有器材生产许可证;其它供应商须需提供器材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2、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所参与反馈意见的器材产品注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包内产品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http://**)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提供承诺书)

★三、回复意见材料组成:

投标人通过邮箱以电子版形式递交回复意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按照要求提供器材生产许可证或器材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器材注册证;

4、反馈材料必须按照附件内容及要求提供,其中附件2(PDF版)应加盖产品生产企业公章(进口产品可加盖全国总代理或国内办事处公章)。

5、其它本文所要求的资质材料和涉及到产品技术参数性能的有关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彩页等)

6、附件2需要同时提供一份word版本

注:①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必须合法有效、清晰完整。②材料概不退还。③附件2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如缺失视为“无资格供应商”。

四、回复意见格式: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回复邮件格式:邮件题目必需按照“项目名称-器材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标注,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包发送。截止时间为本意向公开发布之日起7日内,延期提交的材料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五、回复邮箱:*@*q.com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0536-*

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2.意见建议模板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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