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创卫工作摄影、摄像、工作记录片制作服务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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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创卫工作摄影、摄像、工作记录片制作服务等招标公告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朝阳区创卫工作摄影、摄像、工作记录片制作服务等项目遴选公告

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工作要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1.朝阳区创卫工作摄影、摄像、工作记录片制作服务

对全区召开的重大会议、开展的全区性业务培训、下沉街乡督导时进行专业摄影、摄像等工作拍摄并留存影像资料,根据创卫工作需要制作10分钟高质量工作汇报片。

2.朝阳区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海报设、印刷等服务

结合朝阳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和国家卫生区复审相关工作指标,采集健康教育科普内容进行编辑、排版、制作、印刷,并配送到指定街乡。每月一期共六期。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出具科学和可行的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必须经朝阳区卫生健康委认可。

3.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具有履行拟申报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器械设备,必须有开展类似任务的工作经历;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团队,保证时间投入,严格遵循方案执行项目,形成专业报告或项目总结。

4.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向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提供书面作业方案和总结,必须参加朝阳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进展汇报会、工作布置会和业务培训等,项目结束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对项目进行专业验收评估,并出具验收报告。

5.项目申报主体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调查研究结果,所有成果归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有。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北京朝阳http://**),点击通知公告服务栏目,点击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下载《朝阳区卫健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针对性强。申报材料文件格式统一为WORD或WPS文字格式,申报内容里文字部分不得以图片形式体现,否则默认为无效标识。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7月6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ttp://**,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所有材料纸质版3份送至或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项目申请”。来函中请明确一名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通知结果。

5.组织评审: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每个项目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网站)-通知公告-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内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明细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勃 联系电话:*

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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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朝阳区创卫工作摄影、摄像、工作记录片制作服务等项目遴选公告

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工作要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1.朝阳区创卫工作摄影、摄像、工作记录片制作服务

对全区召开的重大会议、开展的全区性业务培训、下沉街乡督导时进行专业摄影、摄像等工作拍摄并留存影像资料,根据创卫工作需要制作10分钟高质量工作汇报片。

2.朝阳区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海报设、印刷等服务

结合朝阳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和国家卫生区复审相关工作指标,采集健康教育科普内容进行编辑、排版、制作、印刷,并配送到指定街乡。每月一期共六期。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出具科学和可行的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必须经朝阳区卫生健康委认可。

3.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具有履行拟申报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器械设备,必须有开展类似任务的工作经历;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团队,保证时间投入,严格遵循方案执行项目,形成专业报告或项目总结。

4.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向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提供书面作业方案和总结,必须参加朝阳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进展汇报会、工作布置会和业务培训等,项目结束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对项目进行专业验收评估,并出具验收报告。

5.项目申报主体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调查研究结果,所有成果归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有。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北京朝阳http://**),点击通知公告服务栏目,点击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下载《朝阳区卫健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针对性强。申报材料文件格式统一为WORD或WPS文字格式,申报内容里文字部分不得以图片形式体现,否则默认为无效标识。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7月6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ttp://**,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所有材料纸质版3份送至或 (略)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项目申请”。来函中请明确一名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通知结果。

5.组织评审: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每个项目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网站)-通知公告-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内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明细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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