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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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XCG——*

项目名称: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压力表全自动检定装置1台,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仪1台,便携式氧气吸入器检定装置1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外,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为:杭州建设 (略) (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001室),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5.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http://**/)——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 https://http://**/)——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地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5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 (略)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A座20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严国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74131-661-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XCG——*

项目名称: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关于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压力表全自动检定装置1台,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仪1台,便携式氧气吸入器检定装置1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外,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为:杭州建设 (略) (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001室),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5.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http://**/)——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 https://http://**/)——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地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5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 (略)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A座20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严国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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