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Y*
项目名称: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9,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9,5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开标地点: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0754-*
名 称:广东华亿 (略)
地 址: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亿 (略)
电 话:0754-*
广东华亿 (略)
2023年06月30日
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Y*
项目名称: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9,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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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9,5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购置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开标地点: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0754-*
名 称:广东华亿 (略)
地 址: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亿 (略)
电 话:0754-*
广东华亿 (略)
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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