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2023年度预算批复仪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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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2023年度预算批复仪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仪器设备质量合格,能满足技术参数的各种性能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技术中心2023年度预算批复仪器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西宁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氮吹仪和啤酒成分快速检测仪共2台套仪器设备;2、用于实验室食品检测;3、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15 | 7月 |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方案技术参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方案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旧办公楼4楼404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联系获取
获取采购方案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71-*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旧办公楼4楼404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旧办公楼4楼40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财务处
联系电话:09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
地址: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旧办公楼404室
联系方式: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71-*
2023年0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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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仪器设备质量合格,能满足技术参数的各种性能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技术中心2023年度预算批复仪器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西宁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氮吹仪和啤酒成分快速检测仪共2台套仪器设备;2、用于实验室食品检测;3、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15 | 7月 |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方案技术参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方案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旧办公楼4楼404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联系获取
获取采购方案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71-*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旧办公楼4楼404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旧办公楼4楼40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财务处
联系电话:09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
地址: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旧办公楼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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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71-*
2023年0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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