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年度运营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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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年度运营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黔商办发〔2023〕15号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 服务体系2022-2023年度运营绩效 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黔货云仓运营主体:

《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2022-2023年度运营绩效考评方案》 (略) 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商务局要做好属地黔货云仓参评组织工作,并把关审核参评材料及印证材料。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 导属地黔货云仓运营主体做好相关数据入统、参评材料编审等工作。充分发挥考评引导作用,推动黔货云仓实现高效运转、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 (略) 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供应链服务保障。

二、各黔货云仓运营主体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积极参加考评,未参评的须做出书面说明,经属地商务主管部 (略) 商务厅。要以绩效考评作为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的重要方式,找出差距、补齐短板,切实发挥黔 (略) 电商发展降本增效的作用和优势。

三、本次绩效考评材料通过“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进行报送。各黔货云仓主体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参评材料,各市州和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须于2023年8月2日前完 (略) 商务厅。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马永会;联系电话:0851-*)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2022-2023 年度运营绩效考评方案


为进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简称“黔货云仓”)运营服务水平,充分激发黔货云仓运营活力,实现高效运转、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已通过验收并在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间产生运营实绩的黔货云仓(省级中心仓、市州枢纽仓、县级节点仓)项目运营主体。

二、考评内容

(一)网络销售情况。组织发货并通过电商平台产生的线上销售业绩,结合入驻云仓商家店铺后台数据、云仓调度系统数据、省商务厅网络零售统计数据进行考评。

(二)仓配运转情况。发货单量数据,以黔货云仓WMS系统入库、出库单为依据。

(三)降本增效情况。快递物流整合能力,电商快递降本增效,以运营主 (略) 签订的合同及快递付款凭证为依据。

(四)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仓储管理系统),积极推动产品资源和订单信息的共享互通,以选品中心录入情况和销售异地黔货云仓产品情况为依据。

(五)

服务企业情况。为入驻企业提供仓配、代发等服务情况,仓储及发货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入驻企业满意度,以入驻商家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往来凭证为依据,随机调查问卷入驻企业满意度。对省级中心仓考 (略) 州枢纽仓和节点仓满意度调查内容。

三、考评标准

(一)省级中心仓

1.网络销售情况。考评年度,实际产生线上销售额达到指标值(≥市州枢纽仓总和的50%)得20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0%加1分,每减少10%减1分。

2.仓配运转情况。以发货量为核心考核指标,发货量达到指标值(100万单)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0万单加1分,每减少10万单减1分。

3.降本增效情况。以快递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快递物流费用达到指标值(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未使用不得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管理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产品1款(SKU)加0.1分(同一服务商提供的产品以优先录入为准);黔货云仓间联动发力并产生实绩的,每实现产品销售10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服务企业情况。以入驻商家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入驻商家数达到指标值(80家)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0个企业并产生业务实绩加1分;未达到指标值不得分。满意度 (略) 级中心仓 (略) 州枢纽仓、县级节点仓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分,主要考核云仓发货规范化和仓储作业标准化程度、现场秩序及卫生情况等,最终得分取平均分,折算为10分制。

(二)市州枢纽仓

1.网络销售情况。考评年度,实际产生线上销售额达到指标值(800万元)得20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仓储运转情况(出、入库)。以发货量为核心考核指标,发货量达到指标值(40万单)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万单加1分,每减少5万单减1分。

3.降本增效情况。以快递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快递物流费用达到指标值(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未使用不得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管理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1款(SKU)加0.1分(同家服务商提供的产品以优先录入为准);黔货云仓间联动发力并产生实绩的,每实现产品销售8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服务企业情况。以入驻商家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入驻商家数达到指标值(50家)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个企业并产生业务实绩加1分;未达到指标值不得分。满意度调查以黔货云仓入驻企业满意度评价为核心考核指标,主要考核云仓发货规范化和仓储作业标准化程度、现场秩序及卫生情况等,最终得分取平均分,折算为10分制。

(三)县级节点仓

1.网络销售情况。考评年度,实际产生线上销售额达到指标值(300万元)得20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仓储运转情况(出、入库)。以发货量为核心考核指标,发货量达到指标值(20万单)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3万单加1分,每减少3万单减1分。

3.降本增效情况。快递物流费用达到指标值(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未使用不得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管理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产品1款(SKU)加0.1分(同家服务商提供的产品以优先录入为准);黔货云仓间联动发力并产生实绩的,每实现产品销售5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服务企业情况。以入驻商家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入驻商家数达到指标值(20家)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个企业并产生业务实绩加1分;未达到指标值不得分。满意度调查以黔货云仓入驻企业满意度评价为核心考核指标,主要考核云仓发货规范化和仓储作业标准化程度、现场秩序及卫生情况等,最终得分取平均分,折算为10分制。

四、考评结果应用

由考评组根据各仓考评得分,依据参评黔货云仓数进行综合核算,对考核优秀的云仓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

省级中心仓综合评 (略) (州)枢纽仓平均分,对其运营主体予以奖励30万元;对获得“优秀” (略) 州枢纽仓和县级节点仓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低于参评云仓平均得分50%的云仓运营主体,责成地方商务部门督促整改,在下一考评年度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其运营资格,交还固定资产,并重新确定运营主体。

五、考评实施

考评工作由云仓运营主体积极申报参评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提交印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云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按顺序编制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县(区)、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逐级审 (略) 商务厅,市县两级项目员审核项目的时间为2个工作日。省商务厅组织开展综合考评工作,并以抽查形式进行实地复核后综合评定。

六、附则

本考评方案最 (略) 商务厅。



附件:1. (略) 级中心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2. (略) 级枢纽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3.黔货云仓县级节点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4.黔货云仓入驻企业汇总表

5.黔货云仓满意度调查问卷

6.参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7.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1


(略) 级中心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云仓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际业绩

得 分

备 注


1


网络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额≧市州枢纽仓总和的50%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1分,每减少10%减1分。






2


仓配运转情况


发货量≧100万单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万单加1分,每减少10万单减1分。






3


降本增效情况


快递物流费用达到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



互联互通情况


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1款产品(SKU)加0.1分;每联动销售产品10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


服务企业情况


入驻企业≧80家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家企业加1分;满意度调查取平均分后折算为10分制。





(注:填表后须对标对表按顺序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2


(略) 级枢纽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云仓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际业绩

得 分

备 注


1


网络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额≧800万元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


仓配运转情况


发货量≧40万单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万单加1分,每减少5万单减1分。






3


降本增效情况


快递物流费用达到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



互联互通情况


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1款产品(SKU)加0.1分;每联动销售产品8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


服务企业情况


入驻企业≧50家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家企业加1分;满意度调查取平均分后折算为10分制。





(注:填表后须对标对表按顺序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3


黔货云仓县级节点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云仓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际业绩

得 分

备 注


1


网络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额≧300万元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


仓配运转情况


发货量≧20万单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万单加1分,每减少3万单减1分。






3


降本增效情况


快递物流费用达到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



互联互通情况


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1款产品(SKU)加0.1分;每联动销售产品5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


服务企业情况


入驻企业≧20家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家企业加1分;满意度调查取平均分后折算为10分制。





(注:填表后须对标对表按顺序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4

黔货云仓xx仓入驻企业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入驻时间

主销产品名称

网络销售额

(网络零售)/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填表后须附合作协议、合同或实际产生服务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5


黔货云仓满意度调查问卷



1.云仓名称:

2.您在与云仓客服沟通过程中,是否顺畅、愉快?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3.您对云仓收货响应速度及收货准确率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4.您对云仓发货响应速度及发货准确率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5.您对云仓增值服务响应速度及增值服务效率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6.您对云仓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及服务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7.您对云仓现场秩序维护及卫生管理情况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8.您对云仓库存规范化管理服务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9.您对云仓打包发货标准化服务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10.在过去的一年中您对云仓整体服务态度及质量是否满意?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11.2023年度,云仓在整体工作中应重点加强哪些环节的工作开展力度?您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






附件6


参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略) 商务厅:

为严肃云仓项目运营绩效参评申报,我司郑重承诺:公司征信良好,参评材料真实,满足云仓项目绩效运营考评全部条件,如参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申报条件,我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XXX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一、系统入口

(略) 商务厅官网,或者直接输入(http://**),点击“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或者直接访问“http://**”。

二、用户注册

进入系统首页,点击右下角“用户申请帐号”,按要求上传有关信息注册,生成用户名和密码后登*系统。

三、上传参评材料

进入系统进行参评信息填报,目标处室选择“电商处”,产业类型选择“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将云仓(省级中心仓、市级枢纽仓、县级节点仓)主体营业执照、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及对应印证材料按顺序编制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文件以“市(州)+xx(中心仓/枢纽仓/节点仓)+绩效考评印证资料”形式命名。

(技术保障:魏晗;联系电话:*)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商务厅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










黔商办发〔2023〕15号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 服务体系2022-2023年度运营绩效 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黔货云仓运营主体:

《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2022-2023年度运营绩效考评方案》 (略) 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商务局要做好属地黔货云仓参评组织工作,并把关审核参评材料及印证材料。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 导属地黔货云仓运营主体做好相关数据入统、参评材料编审等工作。充分发挥考评引导作用,推动黔货云仓实现高效运转、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 (略) 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供应链服务保障。

二、各黔货云仓运营主体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积极参加考评,未参评的须做出书面说明,经属地商务主管部 (略) 商务厅。要以绩效考评作为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的重要方式,找出差距、补齐短板,切实发挥黔 (略) 电商发展降本增效的作用和优势。

三、本次绩效考评材料通过“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进行报送。各黔货云仓主体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参评材料,各市州和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须于2023年8月2日前完 (略) 商务厅。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马永会;联系电话:0851-*)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2022-2023 年度运营绩效考评方案


为进 (略) 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简称“黔货云仓”)运营服务水平,充分激发黔货云仓运营活力,实现高效运转、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已通过验收并在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间产生运营实绩的黔货云仓(省级中心仓、市州枢纽仓、县级节点仓)项目运营主体。

二、考评内容

(一)网络销售情况。组织发货并通过电商平台产生的线上销售业绩,结合入驻云仓商家店铺后台数据、云仓调度系统数据、省商务厅网络零售统计数据进行考评。

(二)仓配运转情况。发货单量数据,以黔货云仓WMS系统入库、出库单为依据。

(三)降本增效情况。快递物流整合能力,电商快递降本增效,以运营主 (略) 签订的合同及快递付款凭证为依据。

(四)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仓储管理系统),积极推动产品资源和订单信息的共享互通,以选品中心录入情况和销售异地黔货云仓产品情况为依据。

(五)

服务企业情况。为入驻企业提供仓配、代发等服务情况,仓储及发货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入驻企业满意度,以入驻商家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往来凭证为依据,随机调查问卷入驻企业满意度。对省级中心仓考 (略) 州枢纽仓和节点仓满意度调查内容。

三、考评标准

(一)省级中心仓

1.网络销售情况。考评年度,实际产生线上销售额达到指标值(≥市州枢纽仓总和的50%)得20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0%加1分,每减少10%减1分。

2.仓配运转情况。以发货量为核心考核指标,发货量达到指标值(100万单)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0万单加1分,每减少10万单减1分。

3.降本增效情况。以快递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快递物流费用达到指标值(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未使用不得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管理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产品1款(SKU)加0.1分(同一服务商提供的产品以优先录入为准);黔货云仓间联动发力并产生实绩的,每实现产品销售10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服务企业情况。以入驻商家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入驻商家数达到指标值(80家)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0个企业并产生业务实绩加1分;未达到指标值不得分。满意度 (略) 级中心仓 (略) 州枢纽仓、县级节点仓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分,主要考核云仓发货规范化和仓储作业标准化程度、现场秩序及卫生情况等,最终得分取平均分,折算为10分制。

(二)市州枢纽仓

1.网络销售情况。考评年度,实际产生线上销售额达到指标值(800万元)得20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仓储运转情况(出、入库)。以发货量为核心考核指标,发货量达到指标值(40万单)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万单加1分,每减少5万单减1分。

3.降本增效情况。以快递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快递物流费用达到指标值(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未使用不得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管理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1款(SKU)加0.1分(同家服务商提供的产品以优先录入为准);黔货云仓间联动发力并产生实绩的,每实现产品销售8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服务企业情况。以入驻商家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入驻商家数达到指标值(50家)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个企业并产生业务实绩加1分;未达到指标值不得分。满意度调查以黔货云仓入驻企业满意度评价为核心考核指标,主要考核云仓发货规范化和仓储作业标准化程度、现场秩序及卫生情况等,最终得分取平均分,折算为10分制。

(三)县级节点仓

1.网络销售情况。考评年度,实际产生线上销售额达到指标值(300万元)得20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仓储运转情况(出、入库)。以发货量为核心考核指标,发货量达到指标值(20万单)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3万单加1分,每减少3万单减1分。

3.降本增效情况。快递物流费用达到指标值(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互联互通情况。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未使用不得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管理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产品1款(SKU)加0.1分(同家服务商提供的产品以优先录入为准);黔货云仓间联动发力并产生实绩的,每实现产品销售5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服务企业情况。以入驻商家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入驻商家数达到指标值(20家)得15分;在指标值基础上每增加1个企业并产生业务实绩加1分;未达到指标值不得分。满意度调查以黔货云仓入驻企业满意度评价为核心考核指标,主要考核云仓发货规范化和仓储作业标准化程度、现场秩序及卫生情况等,最终得分取平均分,折算为10分制。

四、考评结果应用

由考评组根据各仓考评得分,依据参评黔货云仓数进行综合核算,对考核优秀的云仓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

省级中心仓综合评 (略) (州)枢纽仓平均分,对其运营主体予以奖励30万元;对获得“优秀” (略) 州枢纽仓和县级节点仓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低于参评云仓平均得分50%的云仓运营主体,责成地方商务部门督促整改,在下一考评年度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其运营资格,交还固定资产,并重新确定运营主体。

五、考评实施

考评工作由云仓运营主体积极申报参评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提交印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云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按顺序编制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县(区)、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逐级审 (略) 商务厅,市县两级项目员审核项目的时间为2个工作日。省商务厅组织开展综合考评工作,并以抽查形式进行实地复核后综合评定。

六、附则

本考评方案最 (略) 商务厅。



附件:1. (略) 级中心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2. (略) 级枢纽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3.黔货云仓县级节点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4.黔货云仓入驻企业汇总表

5.黔货云仓满意度调查问卷

6.参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7.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1


(略) 级中心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云仓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际业绩

得 分

备 注


1


网络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额≧市州枢纽仓总和的50%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1分,每减少10%减1分。






2


仓配运转情况


发货量≧100万单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万单加1分,每减少10万单减1分。






3


降本增效情况


快递物流费用达到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



互联互通情况


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1款产品(SKU)加0.1分;每联动销售产品10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


服务企业情况


入驻企业≧80家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家企业加1分;满意度调查取平均分后折算为10分制。





(注:填表后须对标对表按顺序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2


(略) 级枢纽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云仓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际业绩

得 分

备 注


1


网络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额≧800万元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


仓配运转情况


发货量≧40万单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万单加1分,每减少5万单减1分。






3


降本增效情况


快递物流费用达到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



互联互通情况


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1款产品(SKU)加0.1分;每联动销售产品8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


服务企业情况


入驻企业≧50家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家企业加1分;满意度调查取平均分后折算为10分制。





(注:填表后须对标对表按顺序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3


黔货云仓县级节点仓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


云仓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际业绩

得 分

备 注


1


网络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额≧300万元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


仓配运转情况


发货量≧20万单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万单加1分,每减少3万单减1分。






3


降本增效情况


快递物流费用达到3元/3kg得15分;每低于指标值0.1元加1分,每高于指标值0.1元减1分,超过4元/3kg不得分。







4



互联互通情况


使用统一推荐的WMS管理系统,得25分;使用统一推荐的ERP系统加10分;在选品中心录入1款产品(SKU)加0.1分;每联动销售产品5000单,联动仓均加1分,按比例计分。






5


服务企业情况


入驻企业≧20家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家企业加1分;满意度调查取平均分后折算为10分制。





(注:填表后须对标对表按顺序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4

黔货云仓xx仓入驻企业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入驻时间

主销产品名称

网络销售额

(网络零售)/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填表后须附合作协议、合同或实际产生服务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5


黔货云仓满意度调查问卷



1.云仓名称:

2.您在与云仓客服沟通过程中,是否顺畅、愉快?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3.您对云仓收货响应速度及收货准确率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4.您对云仓发货响应速度及发货准确率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5.您对云仓增值服务响应速度及增值服务效率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6.您对云仓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及服务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7.您对云仓现场秩序维护及卫生管理情况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8.您对云仓库存规范化管理服务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9.您对云仓打包发货标准化服务满意度如何?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10.在过去的一年中您对云仓整体服务态度及质量是否满意?

¨不太满意0分 ¨一般5分

¨比较满意8分 ¨非常满意10分

11.2023年度,云仓在整体工作中应重点加强哪些环节的工作开展力度?您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






附件6


参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略) 商务厅:

为严肃云仓项目运营绩效参评申报,我司郑重承诺:公司征信良好,参评材料真实,满足云仓项目绩效运营考评全部条件,如参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申报条件,我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XXX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一、系统入口

(略) 商务厅官网,或者直接输入(http://**),点击“ (略) 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或者直接访问“http://**”。

二、用户注册

进入系统首页,点击右下角“用户申请帐号”,按要求上传有关信息注册,生成用户名和密码后登*系统。

三、上传参评材料

进入系统进行参评信息填报,目标处室选择“电商处”,产业类型选择“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将云仓(省级中心仓、市级枢纽仓、县级节点仓)主体营业执照、运营绩效考核参评登记表及对应印证材料按顺序编制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文件以“市(州)+xx(中心仓/枢纽仓/节点仓)+绩效考评印证资料”形式命名。

(技术保障:魏晗;联系电话:*)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商务厅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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