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直属幼儿园炊事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直属幼儿园炊事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 (略) 直属幼儿园炊事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 (略) 直属幼儿园炊事设备 | 48 | 0.9 | 1 | 货物 |
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4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资产管理处(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5日。
2.报名方式:
2.1现场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询价通知书、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
2.2网上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否则不予受理。
3. 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南山校区产教融合大楼2楼245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14:00
(七)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1.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大写:*仟元整),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重庆 (略) |
开户银行: | (略) 重庆袁家岗支行 |
银行账号: | 5005 0020 5013 0013 512 93 |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1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资产管理处(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 (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九龙坡区卓越中寰3号楼521室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 (略) 直属幼儿园炊事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 (略) 直属幼儿园炊事设备 | 48 | 0.9 | 1 | 货物 |
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4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资产管理处(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5日。
2.报名方式:
2.1现场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询价通知书、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
2.2网上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否则不予受理。
3. 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南山校区产教融合大楼2楼245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14:00
(七)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1.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大写:*仟元整),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重庆 (略) |
开户银行: | (略) 重庆袁家岗支行 |
银行账号: | 5005 0020 5013 0013 512 93 |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1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资产管理处(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 (略)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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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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