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荣·星港酒店龙观嘉园店开办物资投影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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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荣·星港酒店龙观嘉园店开办物资投影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选邀请函

宜宾 (略) 作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选人”),为切实做好港荣·星港酒店龙观嘉园店开办物资(投影仪)采购招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港荣·星港酒店龙观嘉园店开办物资(投影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宜宾 (略) 。

(三)项目地点:宜宾三江新区龙观嘉园酒店。

(四)项目概况:龙观嘉园酒店位于龙观嘉园项目12号楼,轻化工大学旁,项目内配套约5700平方米面积的酒店业态,按照三星+标准进行打造。酒店设置 客房95间,配套有早餐厅、健身房、会议室等功能区域,同时含70个车位使用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天。

(七)联合体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法。

(九)采购内容:酒店开办物资(96台投影仪),详见采购清单。

二、招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以下资料获取报名文件(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授权代表参加);

3.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二)获取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港荣大厦6楼宜宾 (略) 招标合约部。

(三)工本费:¥200.00元(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本项目不接受邮递获取招选文件,未获取招选文件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0时00分前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公开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类似业绩:2020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一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投影仪销售业绩。参选人应提供合同和履约完成证明(1.支付凭证或验收资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2.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港荣大厦6楼会议室。

(二)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为¥2000.00(大写:*仟元整)。参选保证金必须通过参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缴纳。

转账的参选保证金应在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前到达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宜宾 (略) ;

开户银行: (略) 宜宾分行;

开户账号:*6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不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三)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选金额的10%。

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四)项目限价

项目限价:¥*.00元(不含税)。

六、信息发布:本招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e路阳光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临港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科创B座港荣大厦6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 9821 1109

宜宾 (略)

日期: 2023 年 7 月 4 日

公开招选邀请函

宜宾 (略) 作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选人”),为切实做好港荣·星港酒店龙观嘉园店开办物资(投影仪)采购招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港荣·星港酒店龙观嘉园店开办物资(投影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宜宾 (略) 。

(三)项目地点:宜宾三江新区龙观嘉园酒店。

(四)项目概况:龙观嘉园酒店位于龙观嘉园项目12号楼,轻化工大学旁,项目内配套约5700平方米面积的酒店业态,按照三星+标准进行打造。酒店设置 客房95间,配套有早餐厅、健身房、会议室等功能区域,同时含70个车位使用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天。

(七)联合体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法。

(九)采购内容:酒店开办物资(96台投影仪),详见采购清单。

二、招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以下资料获取报名文件(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授权代表参加);

3.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二)获取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港荣大厦6楼宜宾 (略) 招标合约部。

(三)工本费:¥200.00元(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本项目不接受邮递获取招选文件,未获取招选文件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0时00分前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公开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类似业绩:2020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一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投影仪销售业绩。参选人应提供合同和履约完成证明(1.支付凭证或验收资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2.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港荣大厦6楼会议室。

(二)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为¥2000.00(大写:*仟元整)。参选保证金必须通过参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缴纳。

转账的参选保证金应在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前到达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宜宾 (略) ;

开户银行: (略) 宜宾分行;

开户账号:*6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不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三)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选金额的10%。

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四)项目限价

项目限价:¥*.00元(不含税)。

六、信息发布:本招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e路阳光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临港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科创B座港荣大厦6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 9821 1109

宜宾 (略)

日期: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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