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法院FY检查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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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法院FY检查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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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上海市静安法院FY检查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FY检查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预算价:50万元,招 (略) 静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FY检查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略) FY检查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3日 16时00分到2023年07 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以上时间段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
zhuyyshzfcg.cn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时15分
递交方式: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时15分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项目拟对保密检查
系统进行建设,系统建成后可对终端计算机进行网络化常态化保密检查工作。详见磋商
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完成产品安装部署 (略) 的对接工作详见磋
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
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
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 (略) (略) 静
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zhuyyshzfcg.cn报名,
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
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
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
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
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6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07月10日止。
7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磋商时携带资料: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并携带出席人
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出
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逾期
送达的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
出席磋商会授权代表未携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
联 系 人:盖老师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 系 人: 朱逸元付荣
电 话: 021-*/4
电子邮件: zhuyy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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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HZC*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FY检查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预算价:50万元,招 (略) 静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FY检查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略) FY检查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3日 16时00分到2023年07 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以上时间段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
zhuyyshzfcg.cn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时15分
递交方式: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时15分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项目拟对保密检查
系统进行建设,系统建成后可对终端计算机进行网络化常态化保密检查工作。详见磋商
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完成产品安装部署 (略) 的对接工作详见磋
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
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
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 (略) (略) 静
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zhuyyshzfcg.cn报名,
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
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
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
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
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6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07月10日止。
7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磋商时携带资料: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并携带出席人
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出
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逾期
送达的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
出席磋商会授权代表未携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
联 系 人:盖老师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 系 人: 朱逸元付荣
电 话: 021-*/4
电子邮件: zhuyy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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