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应答人须具有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具有2020-01-01至应答截止日期类似业绩,至少具有1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总金额为准;框架类合同以该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无订单(结算单)则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大签页面等;凡提供框架合同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②订单(或结算单)须由*方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或结算单);
③发票真实性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或发票开具单位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开具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等;
④业绩日期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
2.5应答人应承诺 (略)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并未被纳入陕西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6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