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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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工程准备/其他工程准备

采购单位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平和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泓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玉凤 0596-*

项目概况

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TP]*

项目名称: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审核价

最高控制价

谈判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1项

*元

*元

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3、(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 (略) [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2022】11号、闽建筑函〔2022〕12号及闽建筑函[2022]2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的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4)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至 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和县小溪镇怡兴小区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和县小溪镇怡兴小区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        

联系方式:叶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泓锐 (略)             

地 址: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联系方式:林玉凤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凤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工程准备/其他工程准备

采购单位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平和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泓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玉凤 0596-*

项目概况

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TP]*

项目名称: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审核价

最高控制价

谈判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蕉路村碾米厂建设项目

1项

*元

*元

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3、(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 (略) [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2022】11号、闽建筑函〔2022〕12号及闽建筑函[2022]2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的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4)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至 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和县小溪镇怡兴小区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和县小溪镇怡兴小区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        

联系方式:叶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泓锐 (略)             

地 址: (略) 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联系方式:林玉凤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凤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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