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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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03 来源: (略) 政府采购网【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公告时间 2023-07-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7-03 00:00:00至2023-07-10 23:59:59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07-18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开标室1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3-*
采购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观澜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昭忠路 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3-C3-00232-HHYJ-0007

项目名称: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2)对排污单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按照要求开展排污许可技术评估及现场核查。(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完成全州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重新申请、注销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全州社会经济绿色发展。(4)完成红河州双百方案中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指标。(5)按照《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方案(2022年-2024年)》工作计划完成2023年相关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7-03 00:00至2023-07-1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http://**)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1)若磋商申请人之前已注册并办理过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只需登*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即可(2022年1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磋商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办理政采云平台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磋商申请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7-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07-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7-18 09:30 其他:(1)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略) 观澜路中段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 (略)

地址: (略) 昭忠路 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73-*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文件名称上传时间操作
采购文件2023-021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定稿).pdf2023-07-03下载
其他文件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pdf2023-07-03下载
其他文件供应商-履约保函操作指南(云南)*.pdf2023-07-03下载
其他文件2023-021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docx2023-07-03下载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03 来源: (略) 政府采购网【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公告时间 2023-07-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7-03 00:00:00至2023-07-10 23:59:59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07-18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开标室1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3-*
采购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观澜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昭忠路 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3-C3-00232-HHYJ-0007

项目名称: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2)对排污单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按照要求开展排污许可技术评估及现场核查。(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完成全州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重新申请、注销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全州社会经济绿色发展。(4)完成红河州双百方案中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指标。(5)按照《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方案(2022年-2024年)》工作计划完成2023年相关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7-03 00:00至2023-07-1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http://**)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1)若磋商申请人之前已注册并办理过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只需登*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即可(2022年1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磋商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办理政采云平台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磋商申请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7-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07-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7-18 09:30 其他:(1)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略) 观澜路中段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 (略)

地址: (略) 昭忠路 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73-*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文件名称上传时间操作
采购文件2023-021 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定稿).pdf2023-07-03下载
其他文件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pdf2023-07-03下载
其他文件供应商-履约保函操作指南(云南)*.pdf2023-07-03下载
其他文件2023-021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docx2023-07-0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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