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招标公告
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阳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杨鸣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05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09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项目001 | GCJS2023-017 | 工程-施工 | *.9(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项目,招标人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编号:GCJS2023-017
1.2、项目名称: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项目
1.3、建设地点: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
1.4工程内容:计划对井里、关庄、郭沟圈一线4公里村组公路沿线15户养牛户,新修堆粪场及棚圈风貌提升15户。
1.5、招标控制价:*.9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06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5、投标企业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8日17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7月9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阳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阳 (略)
地址: (略) 西峰区石家庄小区别墅区25号
联系人:范均宏
联系电话:*
2023年07月04日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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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鑫阳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杨鸣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05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09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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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项目001 | GCJS2023-017 | 工程-施工 | *.9(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项目,招标人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编号:GCJS2023-017
1.2、项目名称: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肉牛养殖户风貌提升项目
1.3、建设地点:镇原县新城镇郭沟圈村。
1.4工程内容:计划对井里、关庄、郭沟圈一线4公里村组公路沿线15户养牛户,新修堆粪场及棚圈风貌提升15户。
1.5、招标控制价:*.9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06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5、投标企业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8日17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7月9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阳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阳 (略)
地址: (略) 西峰区石家庄小区别墅区25号
联系人:范均宏
联系电话:*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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