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乙酸钠液体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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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乙酸钠液体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兴蓉 (略)

2023年*酸钠液体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兴蓉 (略)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酸钠液体药剂采购约3435吨(*酸钠溶液有效成分≥2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资格的企业(单位)。

(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投标)情形,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酸钠液体药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投标,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兰州兴蓉 (略) (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7月 18 日 10 时00 分,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兴蓉 (略)

地址: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

传真:0931—*

兰州兴蓉 (略)

2023年*酸钠液体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兴蓉 (略)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酸钠液体药剂采购约3435吨(*酸钠溶液有效成分≥2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资格的企业(单位)。

(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投标)情形,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酸钠液体药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投标,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兰州兴蓉 (略) (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7月 18 日 10 时00 分,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兴蓉 (略)

地址: (略)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

传真: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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