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购买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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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购买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计划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略)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6〕27号)、《关 (略) (略) 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海绵办〔2023〕6号)的文件要求, (略) 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年度考核体系,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为做好此次购买服务工作,拟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一)目录代码:A1701

(二)目录名称: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三、购买主体及主体性质

(一)购买主体: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

(二)主体性质:行政机关

四、购买内容

由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1.结合经 (略) 建设台账资料及最新排水管网普查成果,编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 (略) 建设自评估 (略) 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复核验收工作。2.根据经开区现状结合新开工项目海绵GIS落图、分析汇水分区,完成经开区汇水分区22.71平方公里达标建设。3. (略) 技术宣贯培训,协助、指导经 (略) 示范建设相关工作等。4.对2022年建成完成的海绵监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城管局部门预算;

(三)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费用。

六、采购方式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

七、承接标准

(一)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略) 建设相 (略) 海绵办评估复核验收止。

九、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优质、高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

(二)配备专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我局要求进行服务。

十、发布公告媒介

购买服务计划、成交合同均在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加斌

联系电话:*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略)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6〕27号)、《关 (略) (略) 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海绵办〔2023〕6号)的文件要求, (略) 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年度考核体系,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为做好此次购买服务工作,拟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一)目录代码:A1701

(二)目录名称: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三、购买主体及主体性质

(一)购买主体: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

(二)主体性质:行政机关

四、购买内容

由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1.结合经 (略) 建设台账资料及最新排水管网普查成果,编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 (略) 建设自评估 (略) 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复核验收工作。2.根据经开区现状结合新开工项目海绵GIS落图、分析汇水分区,完成经开区汇水分区22.71平方公里达标建设。3. (略) 技术宣贯培训,协助、指导经 (略) 示范建设相关工作等。4.对2022年建成完成的海绵监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城管局部门预算;

(三)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费用。

六、采购方式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

七、承接标准

(一)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略) 建设相 (略) 海绵办评估复核验收止。

九、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优质、高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

(二)配备专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我局要求进行服务。

十、发布公告媒介

购买服务计划、成交合同均在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加斌

联系电话:*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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