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购买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计划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购买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计划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略)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6〕27号)、《关 (略) (略) 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海绵办〔2023〕6号)的文件要求, (略) 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年度考核体系,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为做好此次购买服务工作,拟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一)目录代码:A1701
(二)目录名称: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三、购买主体及主体性质
(一)购买主体: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
(二)主体性质:行政机关
四、购买内容
由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1.结合经 (略) 建设台账资料及最新排水管网普查成果,编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 (略) 建设自评估 (略) 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复核验收工作。2.根据经开区现状结合新开工项目海绵GIS落图、分析汇水分区,完成经开区汇水分区22.71平方公里达标建设。3. (略) 技术宣贯培训,协助、指导经 (略) 示范建设相关工作等。4.对2022年建成完成的海绵监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城管局部门预算;
(三)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费用。
六、采购方式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
七、承接标准
(一)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略) 建设相 (略) 海绵办评估复核验收止。
九、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优质、高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
(二)配备专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我局要求进行服务。
十、发布公告媒介
购买服务计划、成交合同均在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加斌
联系电话:*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略)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6〕27号)、《关 (略) (略) 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海绵办〔2023〕6号)的文件要求, (略) 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年度考核体系,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为做好此次购买服务工作,拟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一)目录代码:A1701
(二)目录名称: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三、购买主体及主体性质
(一)购买主体: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
(二)主体性质:行政机关
四、购买内容
由昆明经济技 (略) 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1.结合经 (略) 建设台账资料及最新排水管网普查成果,编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 (略) 建设自评估 (略) 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复核验收工作。2.根据经开区现状结合新开工项目海绵GIS落图、分析汇水分区,完成经开区汇水分区22.71平方公里达标建设。3. (略) 技术宣贯培训,协助、指导经 (略) 示范建设相关工作等。4.对2022年建成完成的海绵监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城管局部门预算;
(三)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费用。
六、采购方式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
七、承接标准
(一)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略) 建设相 (略) 海绵办评估复核验收止。
九、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优质、高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
(二)配备专 (略) 建设相关工作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我局要求进行服务。
十、发布公告媒介
购买服务计划、成交合同均在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加斌
联系电话:*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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