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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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4日 19: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校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程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工 0591-*

项目概况

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CS]*

项目名称: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工期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1项

*元

*元

5000元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成交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供应商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至 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 (略) (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 (略) 闽侯支行

账号

**

开户名

福建 (略)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闽侯县校园路        

联系方式: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联系方式:江工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4日 19: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校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程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工 0591-*

项目概况

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CS]*

项目名称: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工期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甘蔗街道综治分中心室内配套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1项

*元

*元

5000元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成交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供应商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至 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 (略) (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 (略) 闽侯支行

账号

**

开户名

福建 (略)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闽侯县校园路        

联系方式: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联系方式:江工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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