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仪器耗材配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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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仪器耗材配件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姜堰仪器耗材配件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姜堰仪器耗材配件)

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姜堰仪器耗材配件一批(详见附件:采办计划)

(2023年07月)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 (略) 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 (略) 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 (略)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二、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为准。2、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近3年内具有在石油化工行业内有仪器耗材配件业绩,并且绩并无劣迹(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有单位红章及负责人签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选用制造商投标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 (略) )

2023年07月04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姜堰仪器耗材配件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姜堰仪器耗材配件)

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姜堰仪器耗材配件一批(详见附件:采办计划)

(2023年07月)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 (略) 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 (略) 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 (略)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二、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为准。2、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近3年内具有在石油化工行业内有仪器耗材配件业绩,并且绩并无劣迹(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有单位红章及负责人签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选用制造商投标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 (略) )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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