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

二、项目编号:

0686-23300L*N

三、项目情况:

(一)选型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供应商和产品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三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

实施范围:全国实施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3家

选型有效期:不多于3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选型所包含的主要产品内容:物联网平台组件

注: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 最终选型产品的相关要求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选型流程:

1.采用公开邀请方式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应按本采购邀请购买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进行第一阶段的文件初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供应商进行第二阶段入围供应商谈判及评审(在不多于5名供应商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二阶段的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4.获得谈判资格且完成第二阶段谈判的供应商,应于谈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可能存在多轮谈判报价)。根据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不多于3名的入围供应商(如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少于或等于3家,则录取n-1家入围供应商,其中n为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数量)。

注:所有谈判将可能在递交响应文件后1-2日内完成,供应商须自行安排谈判及报价事宜,如未按规定完成谈判流程,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 (略) 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履行选型内容要求,并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原厂商/制造商。

3.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国内有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统一的国内热线支持电话,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

4.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对中 (略) 级分行的服务覆盖率可达到100%。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CMMI3级或以上认证证书。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27001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供应商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

8.供应商所报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止,在银行业或保险业具有与本项目需求相似的物联网平台产品销售案例或入围案例。

注:

(1)银行业仅计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部级案例或一级分行案例,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总部级案例。

(2)保险业仅计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华联合保险集团、泰康保险集团总部 (略) (略) 总部级案例。

(3)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协议或订单复印件。如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须同时提供最少一个订单或合同才能视为一个完整案例,缺少订单和合同的不予认可。其中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的到期日须在2020年1月1日后,订单/合同须在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有效期内签订且在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期间内。

9.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须有原厂商/制造商直接维护和服务的承诺。

1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内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1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1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如供应商对信息披露无异议,须填写《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如供应商对完全披露有异议,需附相关说明。

18.采购人将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的要求,与中小企业供应商对相关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进行响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告知函》。

19.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2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流程如下:

1、关注“ (略) ”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信息填报按提示流程报名,提交信息后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本项目名称、*@*bwtc.com邮箱并说明已提交报名信息。

2、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查询支付进行付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二)发售时间:2023年7月4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止,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说 明: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向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北楼一层第十评标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银行门户网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建国门外大街*3号205房间

邮 编:*

联 系 人:李颖捷 张超洋 邓志颖

电 话:010-*/3371/3352

开 户 名: (略)

开 户 行: (略) 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账 号:*

电子函件:*@*bwtc.com

, (略) ,上海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

二、项目编号:

0686-23300L*N

三、项目情况:

(一)选型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企业级架构相关项目组件入围-物联网平台组件项目供应商和产品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三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

实施范围:全国实施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3家

选型有效期:不多于3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选型所包含的主要产品内容:物联网平台组件

注: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 最终选型产品的相关要求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选型流程:

1.采用公开邀请方式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应按本采购邀请购买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进行第一阶段的文件初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供应商进行第二阶段入围供应商谈判及评审(在不多于5名供应商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二阶段的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4.获得谈判资格且完成第二阶段谈判的供应商,应于谈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可能存在多轮谈判报价)。根据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不多于3名的入围供应商(如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少于或等于3家,则录取n-1家入围供应商,其中n为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数量)。

注:所有谈判将可能在递交响应文件后1-2日内完成,供应商须自行安排谈判及报价事宜,如未按规定完成谈判流程,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 (略) 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履行选型内容要求,并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原厂商/制造商。

3.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国内有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统一的国内热线支持电话,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

4.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对中 (略) 级分行的服务覆盖率可达到100%。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CMMI3级或以上认证证书。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27001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供应商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

8.供应商所报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止,在银行业或保险业具有与本项目需求相似的物联网平台产品销售案例或入围案例。

注:

(1)银行业仅计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部级案例或一级分行案例,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总部级案例。

(2)保险业仅计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华联合保险集团、泰康保险集团总部 (略) (略) 总部级案例。

(3)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协议或订单复印件。如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须同时提供最少一个订单或合同才能视为一个完整案例,缺少订单和合同的不予认可。其中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的到期日须在2020年1月1日后,订单/合同须在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有效期内签订且在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期间内。

9.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须有原厂商/制造商直接维护和服务的承诺。

1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内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1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1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如供应商对信息披露无异议,须填写《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如供应商对完全披露有异议,需附相关说明。

18.采购人将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的要求,与中小企业供应商对相关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进行响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告知函》。

19.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2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流程如下:

1、关注“ (略) ”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信息填报按提示流程报名,提交信息后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本项目名称、*@*bwtc.com邮箱并说明已提交报名信息。

2、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查询支付进行付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二)发售时间:2023年7月4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止,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说 明: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向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北楼一层第十评标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银行门户网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建国门外大街*3号205房间

邮 编:*

联 系 人:李颖捷 张超洋 邓志颖

电 话:010-*/3371/3352

开 户 名: (略)

开 户 行: (略) 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账 号:*

电子函件:*@*bwtc.com

, (略) ,上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