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肿瘤医院关于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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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肿瘤医院关于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浙江省肿瘤医院关于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singleSource*9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于2020年建设了智慧放疗系统,放射物理科的放疗定位、计划管理、治疗、叫号等流程以及临床病区的放疗患者管理、预约、定位申请、计划申请、治疗跟踪等流程都已经在该系统中统一开展,为放疗信 (略) 放疗流程的统一管理提供了良好帮助。目前系统已经通过最终验收,并服务近3万放疗病人进行放疗全程管理。
(略) (略) (略) 唯一一家三* (略) ,引入了重离子治疗设备计划于2023年建成,需要将重离子治疗流程纳入统一管理, (略) 放疗管理进一步的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提升放疗管理和放疗患者服务能力。医院拟在原放疗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重离子流程管理、内照射流程管理,完善放疗科研教学、质控管理、移动办公等方面的管理,实现放疗学科的临床、科研、教学等全方位统一管理。
(略) 医院智慧放疗系统的功能模块是扩展重离子、内照射流程和完善系统功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全院放疗的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实现需要统一管控,因此新模块的扩展需要在原有智慧放疗信息系统平台上进行。原有智慧放疗 (略) 医诺 (略)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延续原厂商的技术支持服务。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医诺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G4栋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05日2023年07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 吴亮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半山东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肿瘤医院关于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singleSource*9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智慧放疗信息系统二期: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于2020年建设了智慧放疗系统,放射物理科的放疗定位、计划管理、治疗、叫号等流程以及临床病区的放疗患者管理、预约、定位申请、计划申请、治疗跟踪等流程都已经在该系统中统一开展,为放疗信 (略) 放疗流程的统一管理提供了良好帮助。目前系统已经通过最终验收,并服务近3万放疗病人进行放疗全程管理。
(略) (略) (略) 唯一一家三* (略) ,引入了重离子治疗设备计划于2023年建成,需要将重离子治疗流程纳入统一管理, (略) 放疗管理进一步的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提升放疗管理和放疗患者服务能力。医院拟在原放疗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重离子流程管理、内照射流程管理,完善放疗科研教学、质控管理、移动办公等方面的管理,实现放疗学科的临床、科研、教学等全方位统一管理。
(略) 医院智慧放疗系统的功能模块是扩展重离子、内照射流程和完善系统功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全院放疗的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实现需要统一管控,因此新模块的扩展需要在原有智慧放疗信息系统平台上进行。原有智慧放疗 (略) 医诺 (略)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延续原厂商的技术支持服务。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医诺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G4栋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05日2023年07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 吴亮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半山东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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