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竞争性磋商公告
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竞争性磋商公告
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ZZB-HZ-*C
项目名称: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专业监测设备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0,000.00 | 88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服务和货物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具有普适型设备供应能力,及设备维护能力的供应商组成;(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磋商,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任意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
3、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名称:留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留坝县南环路50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联系方式:0916-*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6-*
(略)
2023年07月05日
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ZZB-HZ-*C
项目名称: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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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施工 | 专业监测设备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0,000.00 | 88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服务和货物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11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具有普适型设备供应能力,及设备维护能力的供应商组成;(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磋商,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任意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
3、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名称:留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留坝县南环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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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3年07月05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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